检察院签过认罪认罚书,还有可能请律师辩护为其做不起诉处理么
10942023-08-21
style="text-indent:2em;">很多朋友对于不签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法律后果和不签量刑建议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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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宪法和民法典相丶规定刑事案件不提前告知量刑建议不合法。
不需要。量刑建议书是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时,同时向法院提交的有关对被告人量刑建议,是由检察院根据审查查明的案件事实和法律单方面提出,不需要与被告人进行协商,也不需要被告人签字确认。
只是被告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检察院应向其告知量刑建议。
1如果没有量刑建议,那么一般会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量刑。2量刑建议是一种参考意见,但不是必须遵循的。如果没有量刑建议,法官会根据自己的判断进行量刑。3如果认为量刑过重或不公正,可以向上诉或申请再审等方式进行维权。因此,建议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维权。
得不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从宽处理。
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从宽分为程序上从宽和实体上从宽。实体上,检察机关根据犯罪事实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的情况,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一般应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
关于不签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法律后果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