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上有蚂蚁怎么办
8482023-12-02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拆迁时,对评估报告不满怎么办的一些知识点,和征收政府建议不评估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我们学过政治都知道,我们国家的国企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下形成的
。国企对国家层面来说它存在的意义不只为了盈利,他一方面承担中国整个国家发展的重担,另一方面要保证百姓的基本生活,对于我们进国企工作的人来说,那就是工作稳定,不用担心失业,各种福利待遇都好,对于我离开国企,因为给我的感觉,对于个人的冲劲是一种消磨,温水煮青蛙。
这里我并没有说国企是好是坏,任何单位都一样,有利有弊,如果你喜欢这样的环境,待下去,如果你喜欢更加有冲击力的竞争环境,那就去创业性公司,你有多大胆,他就有多大产量,人活一辈子,拼一次,值得。
还有你离开国企,再进一些公司,那么你身上就加上了勇敢的标签,另外国企这样的体制健全的单位对你也是一种经验,将来你其他公司的时候,这种健全的体制可以发挥作用,想一下,健全的体制加上充足的干劲,还有什么做不好。
输尿管结石是泌尿系统的常见病。结石可见于肾、膀胱、输尿管和尿道的任何部位,但以肾结石与输尿管结石最为常见。
患过结石的人都知道,结石发作让人痛不欲生。因此,一旦发病,患者总想着能在第一时间将这颗烦人的小石头从体内踢出去。
而在众多治疗方法中,最受欢迎的莫过于不开刀、不麻醉的体外碎石。但是,武汉京都结石医院泌尿外科主任胡换春提醒,体外碎石有严格的禁忌症,并不是大家所想象的那样简单。
体外碎石条件很“苛刻”
在不少结石患者的心中,体外碎石就像“万灵丹”,哪里有石头就打哪里,一打一个准。其实体外碎石可是技术活,在X线或B超定位下,实时监控聚焦结石,才能成功,不然治疗的风险就大了。
通常比较小的结石,直径在0.4厘米以下,患者又没什么明显症状,肾积水不严重,可以通过服用排石药物,饮水,结石有自行排出可能,这种情况完全不需要体外碎石;
而直径超过0.4厘米,小于0.8厘米的泌尿结石,通常情况下可以通过体外碎石技术,运用体外冲击波将结石打碎排出;
超过0.8厘米的结石,因为体积较大,体外冲击波不易震碎,即便震碎了,也会因为石块较大,仍然无法排出,等于做了无用功。
另外也不是所有部位结石都碎石机能“夠着的”,比如长在肾盏憩室内的结石、输尿管中段部分定位或被人体骨头遮挡的结石。
盲目碎石,危害大
泌尿结石进行体外冲击波碎石的第一次成功率大约在50%~70%。成功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结石的大小、硬度及性质等。
通常肾脏结石进行体外碎石的间隔时间约为3周,输尿管结石的间隔时间约为2周。同一部位在进行2次体外碎石后,如果结石丝毫没有反应,该方法就要搁置了。
如果体外碎石间隔时间太短,次数太多会使人体组织受损,肾脏小血管会破裂出血,严重的发生大出血、急性肾衰、肾破裂,最终导致肾切除。
在体外碎石的过程中,医护人员需要一直监控碎石的能量大小和碎石时间,同时要不时地用B超观察碎石部位及结石有无移动,因此一定要到正规医院进行体外碎石。
“碎”石方法要因人而异
不符合体外碎石的患者也不用着急,其实现在的治疗方法选择也很多,随着技术的发展,除了体外碎石以外的微创技术越来越多。
例如经皮肾镜下钬激光碎石取石术,就是在腰部建立一条从皮肤到肾脏的通道,经过这个通道把肾镜插入肾脏,利用激光、超声等碎石工具,把肾结石击碎后直接取出;
纤维肾镜无创保肾取石术:经人体尿道进入肾脏,钬激光击碎结石,套石网篮套住碎石经尿道取出,近年来武汉京都结石医院泌尿外科开展的纤维肾镜无创保肾取石术,不伤身、不伤肾、更安全。
有了这些微创手术方式,结石患者就不需要盲目迷信体外碎石术了。
总之,泌尿结石患者要到正规医院泌尿外科检查后,由专业医生决定治疗方式和方案,千万不要随意选择体外碎石,以免造成严重的后果。
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或协议有异议,如何维权?
要想知道对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时,该如何维权,我们先来梳理一下,看看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作出之前,需要经过哪些步骤。
一、作出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程序
第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一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就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征收意见情况修改补偿方案,并及时公布修改的情况。
第二,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将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内容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修改方案。
二、不服征收补偿方案,如何维权?
被征收人如果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维权:第一,申请行政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第3款规定,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第二,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是农村土地征收,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有关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第三,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征地拆迁是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如果被征收人遇到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北京蓝秦律师团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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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报告不满意怎么办
可以向评估机构提出复核申请,不能诉讼
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复核评估进行复核,评估机构发现问题的,可以改变原评估结果重新作出评估报告,如果结果没有改变的,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如果被征收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当地的评估专家委员会审定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最终向申请人出具鉴定意见书。此时,如果被征收人对鉴定意见仍然不服,则没有进一步的异议程序。在补偿协议签订期限内被征收人与征收单位达不成协议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会向被征收人作出补偿决定,如果不满意,被征收人可以对补偿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
所以,网友如果对《房屋征收分户评估报告书》的结果不满意,应该先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需要注意的是,这个有时间限制,即受到报告书之日起10日内。另外,由于该问题比较专业,建议网友聘请律师帮助提起复核申请。
法律依据: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
第十七条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应当由负责房屋征收评估项目的两名以上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并加盖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公章。不得以印章代替签字。
第十八条房屋征收评估业务完成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将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立卷、归档保管。
第十九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二十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应当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第二十二条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处理。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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