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暴是否应该立法(网暴立法了吗)
14262023-07-28
style="text-indent:2em;">大家好,如果您还对网暴是否应该立法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网暴是否应该立法的知识,包括专家建议对网暴专门立法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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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建议将冒名顶替上大学纳入刑事立法,让那些有此邪念之人不敢轻举妄动,对这种不法份子以强大的震慑力。
这几天陈春秀、荀晶事件,己掀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与讨论,而山东242名被顶替上大学,更是掀开了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教育HM,而这种行为是否可以入刑呢?
严格来说,这些冒名顶替上大学者,与那些偷盗者又有何异呢?他们偷盗了别人上大学的权利,改变了别人一生的命运,可以说他们比偷盗者犯下的罪行更严重、更恶劣!
一般情况下,偷盗者偷盗的财物还会有一个具体的数额,可以来清晰的衡量判断;而冒名顶替上大学,偷盗别人上大学的机会所造成的损失,根本难以用金钱来衡量,它是无价的珍贵。
它让被顶替者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错过了改变人生命运的时机。不仅让他们失去了大学之后的良好就业机会,也让他们被迫耽误大好的青春年华。所以他们失去的这一切,很难用金钱来弥补赔偿!
而现在高考作弊不是纳入了刑法吗?为何不可以进一步修订完善一下呢,把冒名顶替上大学也纳入刑法呢?
所以,随着山东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的爆光,相信各地还会有更多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件爆出来,这也必将引起那些有识之士的关注,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出于维护高考的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保护每个高考生的切身利益,相信冒名顶替上学,很可能被提上入刑的议事日程,从而给我们的教育环境,一片风清气正的晴朗天空。
各位读者朋友,你对此事又是什么想法呢?
防治"网络暴力"必须疏堵结合、综合防治,要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提高网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的道德自律意识。
增强他们的分辨能力、选择能力和对低俗文化的免疫力,培养健康的心态和健全的人格,在全社会倡导文明的、负责的网络行为。
相关职能部门应加快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研究,尽快出台相应的法规、制度,加大依法惩治的力度,通过法律手段规范人们的网络行为,净化网络环境。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规定》内容如下:政治敏感话题不发;不信谣不传谣;所谓的内部资料不发;涉黄、涉毒、涉爆等不发;有关港澳台新闻在官方网站未发布前不发;军事资料不发;有关涉及国家机密文件不发;来源不明的疑似伪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视频不发;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微信群主的监管职责:微信群主与群员权利的核心区别,决定了群主与群员的不同职责。群主作为群的管理者和权力的拥有者,当然负有监管职责。群主应规范群聊行为,维护群聊内容的非违法性。对于群员发布的违法内容,群主应予警告,直至将该群员踢出群聊。注意: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和公民个人权益意识的不断提高,对于群内的违法行为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果群主不履行监管职责,则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网络暴力立法,有助于公众理性发表个人意见。本人坚决支持!
关于网暴是否应该立法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