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遇到瓶颈,新型农业合作社困难重重,该如何破解(新型农业合作社的意义)
10032023-08-07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合作社在避不开基本农田的情况下可以建晾晒场吗的问题,以及和合作社解决办法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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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业合作社的性质如果仍然坚持私有性质是很难实现理想和效果的,因为私有制处处算计着对方的利益,总是怕自已吃亏,怕别人捡了便宜,作为领头人也很难办。有人指出合作社的组成人员最低应达到五人,笔者认为应根据当地村的地理位置,人员的自然分布,因地制宜,也可达10户至20户农户组成,这样才能形成气势,才有较强的生产力度。
最关键的问题题是将合作社的性质改为公有制产业,全国上下的凝聚力自然就强大了,坚持公有制的管理和分配制度,实行公有制后党和政府与合作社的凝聚力会更加密切,国家的政策扶持力度会逐渐加大,农业机械化程度会更加提高。同时建议每个行政自然村可成立一至二个合作社,以便加强对生产的种植和管理。
如果性质不改,仍然属私人合伙的合作社实际意义不大,只能叫着合伙生产而已,日子长了各种矛盾将会彰显出来,的确不好调节处理,若要将农村农业合作社转向于公有制,这就请各地派有经验的和有开拓精神的领导和农民先去河南漯河市南街村去考查公有制生产经验,这才是广大农民向往的社会目标!
谢谢!
感谢大家阅读!2019年7月12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下发通知,明确此类情形下,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的清算方式及划转去向。
根据通知,财政部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暂行办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两部门明确,《暂行办法》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行为。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不适用《暂行办法》。
根据《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在清偿债务后如有剩余财产,清算组应当计算其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总额。
两部门规定,剩余财产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应当优先划转至原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在地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划转至原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
同时,因农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等原因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的,剩余财产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应当优先划转至原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转产转业。
此外,涉及剩余财产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划转的,清算组应当将划转情况反映在清算方案中,并将清算方案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备案,同时做好相关财务账目、原始凭证等资料移交工作。
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
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
财产处置暂行办法
●为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解散、破产清算时,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行为。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不适用本办法。
●负责组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补助项目及资金拨付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处置的指导和监管。
●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时,在清偿债务后如有剩余财产,清算组应当计算其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总额。计算公式为:
●剩余财产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应当优先划转至原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在地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划转至原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在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
因农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等原因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清算的,剩余财产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应当优先划转至原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转产转业。
涉及剩余财产中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划转的,清算组应当将划转情况反映在清算方案中,并将清算方案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备案,同时做好相关财务账目、原始凭证等资料移交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补助项目及资金拨付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国家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流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根据本办法,会同有关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19年7月1日起
农民专业合作社账务处理实务
一、合作社使用账簿、单据
合作社要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账簿,一般设立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产品物资账、固定资产账、经营收支账、股金账、应收应付(成员往来)账及成员账户。
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类使用“数量金额式”账簿;收入支出类使用“多栏式”账簿;现金、银行存款类使用“日记账”;总账等其他类使用“三栏式”账簿。
合作社收支单据除外部取得外,日常收款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收款收据”,支出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付款票据”,购入产品物资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物资入库单”,出售产品物资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物资出库单”。
二、记账凭证编制
合作社每发生一项经济业务,都要取得原始凭证,并据以编制记账凭证,月末,将已经登记过账簿的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分类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的账务处理
合作社的资金来源有:成员入社股金(包括:货币资金和非货币资产)、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借款、成员往来、合作社积累等。
(一)股金的核算
成员入社投入货币资金和非货币资产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和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产品物资”、“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其合作社与成员确认的股金额,贷记“股金”科目,实际出资与确认的股金额之间的差额,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科目。
【例1】合作社收到成员入社投入现金20万元,存款10万元,农业机械5台评估确认价为3万元,协议确认股金额32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200000
银行存款100000
固定资产30000
贷:股金320000
资本公积10000
(二)财政直接补助资金的核算
合作社收到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合作社按照国家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用途,取得固定资产、农业资产、无形资产等时,按实际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牲畜(禽)资产”、“林木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专项基金”科目;用于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项目支出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2】合作社收到国家财政直接补助资金10万元,其中:7万元用来购买办公场所,1万元购买桌,1万元用于农业技术推广,1万元用于成员培训。会计分录为:
①收到补助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100000
贷:专项应付款100000
②购买管理用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办公室70000
—桌椅10000
贷:银行存款80000
同时,转入“专项基金”科目
借:专项应付款80000
贷:专项基金80000
③用于农业技术推广和成员培训时:
借:专项应付款—技术推广10000
—成员培训10000
贷:银行存款20000
(三)他人捐赠资金的核算
合作社实际收到他人捐赠的货币资金和非货币资产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等科目,贷记“专项基金”科目。
【例3】合作社收到某公司捐赠的拖拉机一台,所附发票售价为1.7万元,相关税费及运输费共计0.3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拖拉机20000
贷:专项基金20000
(四)借款的核算
合作社借款渠道有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外部单位和个人,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
【例4】合作社从农村信用社贷款20000元,期限6个月,直接转存合作社账户。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20000
贷:短期借款20000
【例5】合作社借甲公司30000元,期限为2年,所得支票存入农村信用社。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信用社30000
贷:长期借款—甲公司30000
(五)成员往来的核算
合作社与其成员发生应付款项和收回应收款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成员往来”科目;偿还应付款项和发生应收款项时,借记“成员往来”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例6】合作社向甲成员借现金10000元,作为流动资金,期限为6个月。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现金10000
贷:成员往来—甲成员10000
【例7】合作社将统一采购的化肥发放给乙成员5袋,计款1000元,暂欠。会计分录为:
借:成员往来—乙成员1000
贷:产品物资1000
(六)合作社积累核算
合作社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盈余中,按章程规定的比例提取盈余公积时,借“盈余分配—各项分配”科目,贷“盈余公积”科目。会计分录为:
【例8】年终,合作社实现可分配盈余100000元,按章程规定提取10%的公积金。会计分录为:
借:盈余分配—各项分配10000
贷:盈余公积10000
四、合作社经营业务的账务处理
(一)合作社统一采购生产资料出售给成员,将成员生产的产品收购后对外销售时,账务处理如下:
1、合作社统一采购生产资料时,按其购入价与发生的相关费用,借记“产品物资”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款”等科目。合作社将产品物资分配或出售给成员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成员往来”(出售给非成员的借记:“应收款”)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同时,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产品物资”科目。
【例9】3月份,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以2500元/吨的价格购入甲公司饲料100吨,以现金支付5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10万元,余款暂欠,以现金支付运费及装卸费等费用0.3元;合作社以3000元/吨的价格出售给成员,成员已交来现金27万元,丙成员欠3万元。会计分录为:
①购入饲料时:
借:产品物资—饲料250000
贷:库存现金50000
银行存款100000
应付款—甲公司100000
②支付运费、装卸费等费用时:
借:产品物资—饲料3000
贷:库存现金3000
③出售饲料时:
借:现金270000
成员往来—丙成员30000
贷:经营收入3000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经营支出253000
贷:产品物资—饲料253000
2、合作社将成员生产的产品进行统一收购时,按其收购价和相关费用,借记“产品物资”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成员往来”等科目。合作社将产品对外销售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款”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同时,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产品物资”科目。
【例10】3月份,某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以8000元/吨的价格收购成员肉鸡50吨,用现金支付购鸡款40万元、支付运费及装卸费等费用0.2万元。合作社以1万元/吨的价格对外出售,并将销售款50万元存入银行。会计分录为:
①收购肉鸡时:
借:产品物资—肉鸡400000
贷:库存现金400000
②支付运费、装卸费等费用时:
借:产品物资—肉鸡2000
贷:库存现金2000
③对外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500000
贷:经营收入5000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经营支出402000
贷:产品物资—肉鸡402000
(二)合作社为成员代购生产资料,代销产品的模式经营,账务处理如下:
1、合作社按成员委托协议代购生产资料,收到受托代购商品款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成员往来”科目。采购商品时,按采购商品的价款和实际发生的费用,借记“受托代购商品”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款”等科目。交付受托代购商品时,按代购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成员往来”科目,贷记“受托代购商品”科目;收取手续费的,借记“成员往来”或“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收到手续费时,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成员往来”等科目。
【例11】5月份,某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以2500元/吨的价格,收取为成员代购饲料20吨的购料款,共计50000元;合作社以2400元/吨的价格购得饲料20吨,期间发生运费及装卸费等费用500元,饲料到达后交付成员;合作社收取1000元代购费后,将余款500元退回成员。会计分录为:
①收到成员交来的代购款时:
借:库存现金50000
贷:成员往来—各成员50000
②采购饲料时:
借:受托代购商品—饲料48500
贷:库存现金48500
③交付成员饲料时:
借:成员往来—各成员48500
贷:受托代购商品—饲料48500
④收取1000元代购费时:
借:成员往来1000
贷:经营收入1000
⑤将余款500元退回成员时:
借:成员往来500
贷:库存现金500
2、合作社为成员代销产品,收到委托代销商品时,按协议约定的价格,借记“受托代销产品”科目,贷记“成员往来”科目。售出受托代销商品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借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协议约定的价格,贷记“受托代销产品”科目,如果实际收到的价款大于协议约定的价格,按其差额,贷记“经营收入”科目;如果实际收到的价款小于协议约定的价格,按其差额,借记“经营支出”科目。给付成员代销商品款时,借记“成员往来”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例12】6月份,肉鸡养殖专业合作社,收到成员委托代销肉鸡10000千克,双方协议约定价格为8元/千克;合作社以8.5元/千克的价格售出,取得现金85000元,期间发生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1000元,合作社支付成员代销肉鸡款80000元。会计分录为:
①收到成员交来的委托代销肉鸡时:
借:受托代销产品—肉鸡80000
贷:成员往来—各成员80000
②售出肉鸡时:
借:库存现金85000
贷:受托代销产品—肉鸡80000
经营收入5000
③支付成员代销肉鸡款时:
借:成员往来—各成员80000
贷:库存现金80000
④支付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时:
借:经营支出1000
贷:库存现金1000
(三)、合作社将成员生产的初级产品进行深加工后对外销售,账务处理如下:
合作社收购成员生产的初级产品时,按其收购价和相关费用,借记“产品物资”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成员往来”等科目。合作社对初级产品进行加工发生各项生产费用时,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产品物资”、“应付工资”、“成员往来”、“应付款”等科目
合作社在避不开基本农田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建立晾晒场。但是,必须保证建设的晾晒场对基本农田不会造成任何破坏。在建设过程中,相关方面必须进行环境评估和土地审批,并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同时,在日常使用中要做好管理,保持环境的整洁、卫生,不得对基本农田、水源和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只有这样,建设晾晒场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生产,提高农业效率。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