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上有蚂蚁怎么办
11172023-12-02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农村宅基地不想要了怎么办,宅基地最快解决办法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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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农村宅基地面积过大怎么办?这个问题小焦来回答!
首先明确一点,农村宅基地面积过大对宅基地确权影响不大,这个可以放心!最近几年,各个地区出台相关政策,对宅基地的面积作出了相关规定。但是很多农村人建房的时候只顾建房,却根本不清楚农村建房还有宅基地面积的相关规定。小焦也是在网上查了相关资料之后才搞清楚一些地区对宅基地面积的相关规定。按照现在的相关标准,大多数农户的宅基地面积是超标的(记住,是宅基地面积,不是建筑面积)。那有的人就说了,宅基地面积超标可咋办?有没有什么影响?今天我们就聊一聊这个问题。
首先,房屋不会强制拆除。宅基地面积超标,很多人担心的是会被强制拆除。其实这个不用担心的,如果宅基地面积超标,应该是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的(以前超的比较多)。因为近年来各个地区对宅基地面积的规定还是比较严格的,超标的不多,所以只要不是违章建筑,是不会被强制拆除的。
其次,对宅基地确权不会有影响。大多数地区在进行宅基地确权的时候,会对宅基地面积进行测量计算,不算不知道,一算肯定很多超标的,那超标的咋整呢?这个国家是有相关规定的。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分阶段依法处理宅基地超面积问题有三点:
第一,只要是经过批准建房占用宅基地的,要按照批准面积进行确权;
第二,没有经过批准建房占用宅基地的,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在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前,农民集体成员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在实施《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后到现在都没有扩大的,不管有没有超面积都给确权;二是《条例》开始实施到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时止,农民建房占用宅基地超过了当地规定面积标准的,超出面积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权登记(确权方式多样,按照当地规定进行);三是1987年《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农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符合规划但超过当地面积标准的,需要补办相关用地手续,之后可依法对标准面积予以确权登记,但是超过的面积要在相关证书上注明。
所以,由此可见宅基地超面积是不会对标准面积的宅基地确权产生影响的,但是第三点对超出面积怎么处理并没有进行说明。
最后,宅基地超出面积怎么处理?上文中对宅基地面积超标的三中处理方式中,第一二条基本上没有问题,超出面积也是会确权的。但是第三条中说明只会对宅基地标准面积进行确权,超出面积不会确权。那超出面积怎么处理呢?小焦认为可能会有以下几点(只是个人猜测,大家以发布的实际政策为准):
第一,超出面积可以继续使用,也不会有其他什么手续;
第二,超出面积会补缴相关费用,但个人认为这样的可能性很小;
第三,以田换宅基地。就是把同样面积的土地交回集体,来换取宅基地的超出面积。
当然了,对这个问题的处理办法还是要看相关规定和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的讨论情况的,处理方法也不会限于以上几种。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这里,如果你喜欢的话就关注村官小焦吧!!!
在当下农村,确实有很多闲置的宅基地,且具有效统计,目前我国农村闲置的宅基地约占宅基地总数的四分之一。而这些闲置的宅基地房屋,造成了极大的土地资源浪费,如何合理的去盘活这些闲置的土地,是关系到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方针,和制定未来农村发展的方向的重中之重。
闲置的宅基地该如何处理?1、加快落实“宅地基有偿退出”政策
该政策目前处于试点状态。当农民进城买房落户,或者常年举家在外地发展且定居的,以及“一户一宅”之外的宅基地房屋,在其自愿的前提下,实行有偿退出的政策,一次性给予农户相应的房屋和宅基地补偿,并收回宅基地和房屋的使用权。收回的宅基地作为复耕,或者重新分配给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使其重新得到利用。
举个例子:在金湖县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补偿标准相关文件中了解到,选择全家进城落户自愿退出宅基地的按1.19万元一亩进行补偿。如果宅基地上的属于新房屋建成没多久的,砖木房屋按照460-590元一平方米补偿,砖混房屋按照580-750元一平方米补偿。或者还可以按照置换的方式来进行补偿置换主要采取货币、安置房、店面、商场、股权、写字楼等来作为你退出宅基地之后的置换物质。置换补偿标准是按该宅基地所在区域的土地基准地价来进行计算,房屋补偿按照房屋重置价及二次装修结合成新率计算补偿。2、贯彻执行“农房整治”工作,处理掉无主房、危房和坍塌房等。
国家之前已经出台过关于农村房屋拆除政策,其中有几类房屋是必须要拆除的:
⑴、因各种因素已经坍塌多年的宅基地房屋,按相关政策,房屋坍塌超过两年未重新利用的,视为自动放弃宅地基使用权,村集体可有权收回宅基地,这一类房屋是铁定要被处理的。
⑵、已经确认不能够再居住,随时都有倒塌风险的危房,这类房屋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还影响整体的村容村貌,所以也会被拆除清理。
⑶、由于其他原因,已无法确定主人的闲置宅基地。
其实闲置宅基地的取舍,最好能以自身的需求最为出发点,如果以后还能用得着,那就留着,同时经常去打理一下,也不至于落破。如果已经没有保留的价值了,那就干脆丢出去,让它发继续发挥出宅基地该有的作用。
<关注我,料及更多关于农村土地方面的咨询,有问题请发私信或留言~!>农村长期闲置的房屋和宅基地应该怎么处理?这题问到点子上了!
就在昨天8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刚刚通过了新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对农村长期闲置的房屋和宅基地有了一个说法。
具体表述如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
不过,有人认为这句话过于原则化,好像没有可操作性。农民朋友们到该怎么样盘活自己闲置的宅基地和闲置住房呢?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一,早从2015年开始,全国确定了33个地方作为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这些试点地区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可以先行先试,出租给城里人变现,也可以进行抵押贷款,农民的闲置资产变为了可以利用的资金。
三权分置就是指宅基地的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分开来。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改变。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相应地拥有宅基地资格权,不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享有。而宅基地的使用权就可以放活了,试点地区的农民可以将自己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出去变现。而保留了自己的宅基地资格权,也保留了农村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
二,在试点地区,有不少地方成立了农村产权服务中心。为各类农村产权交易提供信息发布,代理流转,合同签证等服务。农民闲置的宅基地和闲置的住房,可以在这里挂出去,等着愿意租用的城里人或者其他什么投资商来接手,有人接手的时候农民在这里来签证,从而获得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闲置住房使用权转让的费用。
三,这次《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经历了初审,复审和昨天的三审,比较过去的《土地管理法》条款新增了不少亮点。
第1是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经关部门规划和审批的前提下,直接出租或者转让进行工业或者商业等经营性用途。不必想过去那样必须经过国家征收之后!这是一个重大的变化,以前的城市商品房只有征收为国有土地之后才能建,现在不一样了。那些城郊村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能要变得值钱和抢手了。城市的房价也应该有所抑制了!因为有了竞争嘛。
第2是对土地的补偿条款和标准更加明细化。征地补偿的计算办法改变为了片区价格,估计越是城郊村土地价格越贵吧。另外还增加了被征地农民的住房保障和生活保障等,失地农民将更有保障了。
第3就是有关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的这一款。虽然过于原则化,但总算是向前迈了一步。
原则化的条款足以证明上面对农村宅基地还不敢完全放开!有一种声音就是担心农村的宅基地和闲置住房完全对城里人开放之后,农村人根本竞争不过城里人,城里人大量涌入农村投资土地之后,农民的土地权利会受到威胁!
所以可能这一款规定应该是投石问路吧!
四,农民群众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房到底怎么办?
面对这个原则化的条款,可能就是胆大的吓死胆小的!就像改革开放之初那种无息贷款一样,胆儿大的贷款发财了,胆儿小的在那里等待观望,等到自己认识的想贷款的时候,已经没有那种福利了!
农村闲置住房和闲置宅基地也一样,如果你不在农村住了,想变现的话,只要有人愿意接盘,那就出手变现吧!抓住能抓住的东西,活在当下,不失为一种智者的行为!
您认为呢?
农村宅基地不想要了,可以退出,但不能买卖,现在还没有制定退出政策,一般要退出的话房屋主体先由自己处理,如果不想要,村集体可以接纳,给予一定的补偿款,宅基地是划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使用是无偿的,不用了就应该该退给集体,村委再安排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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