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在拍照片或视频时需要征得允许吗,否则会侵犯肖像权吗为什么
917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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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决于情况通常情况下,摄影师需获得拍摄对象的授权或同意才能进行拍照,否则可能侵犯到拍摄对象的肖像权但是,在一些公共场合,如大街上或公园里,被拍摄者的肖像权会相对较弱,因为在这些场合下,视为这些人处于公共场合,没有隐私之权因此,是否侵犯肖像权取决于拍摄时的具体情况一般来说,摄影师应该尊重被拍摄者的权利并获得他们的许可或同意,这样可以避免侵权风险
这个问题由我将与"民法典来了,摄影师怎么办"合并到一块回答
保护公民肖像权不受侵犯,是我国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的一个标志。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这一规定较笼统,使其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是否抅成侵权标准不太具体。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赢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除此之外,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也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至此,肖像权侵权行为县体确定到"以赢利为目的"和"恶意丑化"方面。也就是说,摄影师的肖像作品,只要不以此去赚钱,一般不被法院认定为侵犯肖像权。
但这样又出现了一种现象:明明自已下知道,更不同意,但肖像却四处传播,要主张权利却因未赢利,更未丑化而不能实现保护自己肖像权的目旳。
今年颁布的《民法典》用一个章节共六条就肖像权作了较全面具体的规定。根据巜民法典》规定,使用公民肖像,必要征得权力人同意,取消了"赢利"之局限。因此引起了摄影师们的恐惶,尤其是扫街者更是乱了方寸。
但《民法典》同时规定:合理使用肖像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其中包括:新闻报道中不可避免地公开、使用肖像;展示特定环境,不可避免地公开、使用肖像。"不可避免"犹如免死金牌。因此摄影师们大可不必因法律而乱了方寸,该干嘛干嘛,只要不是恶意,对人尊重点,对法律有敬畏之心,绝不出大问题。
自媒体在拍照片或视频时需要征得允许吗,否则会侵犯肖像权吗?为什么?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新媒体平台越来越多,给从事自媒体创作者,提供了广阔天地。
一、自媒体在拍照片或视频时需要征得允许吗?我认为,在非紧急状态下,需要征得对方允许。与被摄对象建立良好沟通,在轻松友好气氛中,进行创作,拍摄的效果会更好。在紧急状态下,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可先拍摄。拍摄后,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然后在媒体公开。对不能在媒体公开的内容,坚决不能公开。拍摄时,要尊重被摄对象,保护他人隐私。
二、关于肖像权问题。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我认为,在拍摄前,向被摄对象讲清用途,征得对方的同意和支持,很有必要。对可以在媒体公开发表的突发事件,涉及他人隐私或损害他人形象时,应用马赛克遮挡面部,以免产生不良影响。
以上是我的粗浅看法。不妥之处,请指正。
正确的答案我认为应该是侵犯肖像权比污蔑他人更严重。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很多商家为了广告效应,往往会请一些知名明星做代言人。有些商家没有请他们,却用他们的肖像做代言人。这样就侵犯了肖像权。如果,广告虚假带来的后果非常严重。而污蔑他人虽很不把道,但也只是针对个人的。相比则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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