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将刑事案件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公安局延期移送,检察院可出具检察建议吗该怎么办
7292023-08-21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检察院将刑事案件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公安局延期移送,检察院可出具检察建议吗该怎么办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不履行检察院检查建议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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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事情很奇葩,双方有法院调解书,被告居然还让原告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难道被告不同意按照调解书调解的内容履行义务,还是想故意逃避调解书调解内容。
原告是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是你被告决定的。被告只有按照调解书调解内容履行相应义务,没有资格要求原告怎样申请执行的权利。也就是说,你被告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原告可以采取任何法律措施,让被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由被告决定采取何种方法,除非证明原告手段违法。
被告声称,原告不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在有意拖延时间获得额外利益,请问被告为什么不及时履行调解书义务。被告只要按照约定及时履行调解书义务,那么原告怎能拖延时间获得其他利益,这种逻辑让人难以理解。
如果真的是因为原告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获得其他利益,你可以搜集证据证明原告存在哪些违法手段,哪些利益获得不符合法律规定等恶意获利的证据,均可以事后申请法院撤销或直接拒绝履行义务,不必过于担心这种问题。
假如被告不按照调解书履行义务,原告采取除强制执行以外其他措施被认定合法有效,那被告不但要被强制执行,还可能付出更多的代价。希望被告检查自己的行为到底有无法律依据,毕竟被告是实际义务的承担者,不可能干涉原告对你的处理手段。
最后,建议被告尽快履行调解书调解内容,就不会发生自己担心的问题。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原告故意拖延时间是为了获得更多不当利益,你可以搜集证据证明,及时请求法院处理。估计这种可能性不大,最主要的还是被告自己的操作方法,你不主动履行义务,怎能怪罪原告处置方案。
被告犯了逻辑思维错误,请及时纠正,认真审视自己行为是否存有过错,尽快履行调解书调解内容,避免给双方造成更多的损失。简而言之,被告的操作方法就是及时履行调解书义务,然后搜集证据证明原告的违法之处,及时向法院主张权利。
依我之见:公安机关在‘’退查期间因延期移送‘’,检察机关‘’不能‘’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
为什么‘’延期移送‘’,检察机关不能发出纠正违法的检察建议呢?下边本人试从法律规定与检察实务层面作简要分析:
一,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经审查如果认为事实不清丶证据不足`合理怀疑不能排除,不符合起诉证据标准的,依法有权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如果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能力存疑,比如犯罪时是否精神状态正常丶听取法定代理人意见反映申请需对其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再比如职务犯罪中对于涉嫌犯罪中的犯罪数额认定与犯罪嫌疑人应得收入相互交织,必须通过‘’司法会计鉴定‘’才能分清哪些金额应当认定犯罪,哪些应数合法收益应予减除,再比如故意伤害罪案中移送案件对于伤情结论的伤情等级的‘’法医学伤情鉴定‘’当事人双方也意见分歧严重,再比如查处‘’毒品犯罪‘’案件中,对于所扣押的疑似毒品的白色粉未未作采样定性鉴定,是否就是刑法所指的‘’毒品‘’必须鉴定而未鉴定的,……总之,审查起诉中如因证据核实中确有必要进行司法丶专业鉴定的,为保证案件的事实丶证据丶法律的正确实施处理,该鉴定的,必须鉴定。同时,《刑事诉讼法》规定:因案件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时限。也就是说如果公安机关是依法在补查期间依法延期的,那就无可厚非。
二,再说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尤其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对公安的侦查活动丶法院的审判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对违法的侦查丶审判行为依法进行纠正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所在,而对于公安机关违法侦查行为的监督纠正,检察机关一般是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或者以商量的语气发出‘’检察建议‘’的方式来纠正公安机关的错误。就本案例而言,情况不明,如果是例举中需要在补充侦查中进行司法鉴定呢?检察机关是不能以监督之名去干扰公安机关的正常侦查活动的。
综上所析:本案例中检察机关不能因‘’补查延期移送‘’就向公安机关发出纠错的‘’检察建议。‘’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很多回答提到了:要么十五天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么十五天到了后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类回答有误导读者的嫌疑,因为这是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方式,而不是仲裁调解书的,仲裁裁决书和仲裁调解书不是一回事。
劳动仲裁调解后,拒不执行调解书有什么后果?这里有个必要条件,仲裁调解书有没有发生法律效力?即是否生效?
如果仲裁调解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你不执行的后果,无非就是仲裁庭开庭审理,而不是马上进入到法院强制执行阶段。
如果仲裁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你拒不执行调解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你拒不执行调解书情节严重的,还会面临刑事责任风险。
01仲裁裁决书和仲裁调解书不是一回事发生劳动争议或者劳动纠纷,解决的方式除了双方当事人之间协商,还有“一调一裁二审”。
“一调”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一裁”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二审”指法院的诉讼审理。
但调解并不单单只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还有仲裁庭、民事审判庭对劳动争议的调解,只不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独立的程序,而仲裁庭、民事审判庭的调解是仲裁或者判决的一个前置工作步骤。
比如说仲裁庭开庭之前,仲裁员老师一般都会问下双方当事人意见,要不要调解?因为很多案件比较简单,涉及的金额小,或者依据充分、证据明确,通过调解可以解决的事情,就不必浪费司法资源了。
当然调解注重自愿性、非强制性,若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仲裁庭或者审判庭就会行使裁决权或判决权。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仲裁庭或者审判庭调解,调解的结果是仲裁庭或者审判庭出具的调解书,这个调解书上规定了你和另外一位当事人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庭行使裁决权后出具的,两者不是一回事。
小结:仲裁调解书是由仲裁庭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后出具的,仲裁裁决书是由仲裁庭行使裁决权后出具的,两者不是一回事。
02仲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仲裁庭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仲裁庭据此制作了仲裁调解书,那么仲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如何呢?简单点说,拒不执行仲裁调解书,会有什么后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此条款说明了生效的仲裁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若你拒不执行这些具有法律强制性的法律文书,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一)……(二)……(三)……(四)……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还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若你拒不执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情节严重的,还会面临刑事责任风险。
小结:生效的仲裁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拒不执行的风险很大。
03仲裁调解书如何发生法律效力?前面说到,生效的仲裁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有个必要前提条件:生效。
仲裁机构出具的仲裁调解书并不是一出具就会发生法律效力。那是不是很多回答者提到的十五日生效期?当然不是,这是仲裁裁决书生效的方式,而不是仲裁调解书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也就是说,只要一方未签收,仲裁调解书就不会发生效力。
比如说,你在收到仲裁调解书的那一瞬间,你后悔了,你就可以拒绝仲裁机构通过EMS等方式寄过来的调解书,选择不签收,这样的话,这份仲裁调解书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你不执行的话,也没有什么责任要承担,仲裁庭会另外通知你开庭。
你一开始问,拒不执行仲裁调解书有什么后果,关键就是看你有没有签收,对方有没有签收,若双方都签收了,那么仲裁调解书就有了法律效力,拒不执行就要面临法院的强制执行。
小结:仲裁调解书要有法律效力,必须是双方当事人都签收后。
结语千万别小看仲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这是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拒不执行会面临法院强制执行。若仲裁调解书已经发生效力,奉劝你按照仲裁调解书的规定,限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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