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词有什么(介词有什么变化)
10852023-12-04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专项维修基金不交有什么后果,不建议使用维修基金的说明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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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用维修基金其实是不得已的事,因为不管是公共部位,还是公共设施设备,到了必须要维修才能动用维修基金,说明不动用维修基金,已经会影响小区的正常运转,对业主的坏处是,维修基金用没了以后,还要重新向业主筹集。
关于这个问题,如果您是物业管理的业主,不交专项维修基金可能会导致以下后果:
1.无法进行必要的维修和维护工作,导致建筑物及设施的状况恶化,可能会影响业主的生活和安全。
2.物业管理公司可能会向您收取罚款或者提起诉讼,要求您支付拖欠的专项维修基金。
3.如果您的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将专项维修基金列入了物业费的一部分,不交专项维修基金可能会导致您的物业费逾期。
4.如果您打算出售物业,不交专项维修基金可能会影响房屋的交易。在购买房屋时,买家通常会要求看到物业费的收据,如果您拖欠专项维修基金,可能会导致买家不愿意购买。
总之,不交专项维修基金会严重影响物业的维护和管理,可能会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后果。建议业主按时缴纳专项维修基金,确保物业的正常运营和维护。
大家好,我是雅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商品住宅小区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也就是说,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的主体责任是全体业主。
在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时业主和开发商按照规定比例和标准缴存了维修资金,为房屋建了养老金,面对已建立的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常听到有人感叹使用难,到底难在哪里?大家该如何把握政策,掌握方法,让使用维修资金不再难?
围绕这一问题,经过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特从6个方面提出可行性建议,供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参考。重视宣传发动争取理解支持
根据我市相关规定,首期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和开发建设单位按比例共同缴存,具有“按户归集、记账到套、业主决策、共同使用”的特点,这一特点就决定了申请使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是业主委员会说了算,也不是物业服务企业说了算,而是要让业主共同说了算。
对于一个商品房住宅小区来说,目前在申请使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时面临以下问题:一是涉及业主人数多,组织书面表决征求意见工作量大。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已经入住且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管理、单个小区规划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就有1207个,每个小区拥有业主都在500多户以上,有的个别小区拥有业主达到6422户,面对数量众多的业主,组织书面表决征求意见任务十分繁重。二是从业主专有账户里拿钱,统一思想难度大。有的业主担心账户里的钱使用完了需要续存,面对长达70年的房屋“养老”任务,能不早用尽量不用;有的业主认为维修项目与自己没有关系,也就是平常遇到的“屋面漏雨楼下业主不着急,下水管道堵塞楼上业主不着急”;还有的业主担心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套用资金、从中捞取好处怎么办,产生不信任感。三是有的业主对相关政策法规不了解或者存在理解上的误区。虽然有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不断向业主宣传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法规知识,但是,由于不经常使用等原因,很容易淡忘或是平时不太关心,当使用时还需要重新再学习;有的业主认为申请使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主体责任是物业服务企业,有的业主把本应该由供水、供热等专业经营服务单位负责维修的事项也找物业服务企业维修;还有的业主委员会或者居委会不敢承担责任,当突发电梯故障、局部屋面和外墙渗漏、外墙脱落等情况,不是结合实际情况,申请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尽快解决,而是交由全体业主书面表决,人为地增加了使用难度,拖延了维修时间。
基于上述各种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对策性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的认识。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乃至辖区的街道(乡镇)、社区居委会等,要充分认识组织开展宣传发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主动宣传引导业主意识。要首先了解掌握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或者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特点和申请使用面临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搞好宣传引导。
二是多种宣传发动方法并举。根据商品住宅小区业主群体的实际情况,既要开展经常性宣传,普及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引导业主自觉增强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又要根据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类型开展针对性宣传。另外,对于不在小区居住的业主,还可以借助天津市智慧物业服务平台、房屋维修资金管理手机APP系统、以及建立业主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宣传。
三是宣传内容要回应业主普遍关切的问题。在宣传内容安排上,除了要告诉业主申请使用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或是申请使用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履行的必要程序外,还要紧扣业主普遍关切的问题,比如:维修哪个部位或者什么设备、为什么要维修、维修多大范围、需要花多少钱、由哪些业主来共同分摊、谁来监督施工质量和资金使用等;另外,还可以将需要维修的项目以照片的形式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方便业主了解情况。周密计划安排加强维修组织
对商品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和单个业主的个人利益,事关业主居住环境的保持和单个业主的生活质量,因此,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引起高度重视,急业主之所急,想业主之所想。
现实生活中,常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解决业主反映问题的主动性不强。尤其是涉及屋面漏雨、外墙渗漏等,主动入户了解掌握情况不够,接到反映问题尽快协调解决不够,有的甚至攒到一定数量才去解决,导致相关业主有意见。二是存在被动发现和被动组织维修的问题。有的物业服务企业没有很好落实《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日常检查,每年第四季度将物业管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的报告提交业主委员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的规定,没有建立日常巡查发现问题机制,只是把业主反映问题作为安排维修的主渠道,业主反映哪个地方有问题就维修哪里,有的甚至业主反映了也不主动安排维修。三是有的物业服务企业缺少必要的专业人才。物业管理服务涉及内容较多,相对来说专业性比较强,诸如房屋及附属设施修缮,电梯、消防、监控设备维修等,有些物业项目,配备专业人才不足,缺乏发现问题
不可以。业主维修基金又称房屋大修基金,是住建部门按照每平方米房屋一定数额收取,用于业主房屋公共部位的维修,缴纳业主维修基金是每位业主的法定义务。
业主维修基金的提取和使用需要经过业委会提出申请和住建部门的批准。业主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公开和透明。但是业主不得以业主维修基金管理和使用不透明为由拒绝缴纳。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