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执行局执法不规范的检察建议
13012023-08-21
老铁们,大家好,相信还有很多朋友对于接受开具不规范发票的企业会受罚吗和发票不规范 有哪些建议的相关问题不太懂,没关系,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分享接受开具不规范发票的企业会受罚吗以及发票不规范 有哪些建议的问题,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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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的抬头开错了应该重新开具,原发票作废。根据《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代开专用发票遇有填写错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情形的,按照专用发票有关规定处理。
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时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防伪税控代开票系统中作废,重新开具。
代开专用发票后发生退票的,税务机关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作废或开具负数专用发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需要重新开票的,税务机关应同时进行新开票税额与原开票税额的清算,多退少补;对无需重新开票的,按有关规定退还增值税纳税人已缴的税款或抵顶下期正常申报税款。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一条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扩展资料: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八条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第二十六条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一)无法认证。
本规定所称无法认证,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无法产生认证结果。
(二)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误。
(三)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的代码或者号码不一致。
第二十七条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扣留原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一)重复认证。
本规定所称重复认证,是指已经认证相符的同一张专用发票再次认证。
(二)密文有误。
本规定所称密文有误,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无法解译。
(三)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认证不符,是指纳税人识别号有误,或者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不一致。
本项所称认证不符不含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
(四)列为失控专用发票。
本规定所称列为失控专用发票,是指认证时的专用发票已被登记为失控专用发票。
一、虚开发票行为的界定
行为人有以下四种行为之一的,即构成虚开发票的行为:
1.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4.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以上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如货物运输发票等,也包括一般的普通发票;且无论是经税务机关监制的真发票,还是伪造的假发票,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构成虚开行为。
二、税务行政处罚方式及幅度
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构成犯罪的标准、罪名及刑罚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即涉嫌构成犯罪。罪名分别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
个人犯罪的,处拘役、15年以下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可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罚。
2.虚开上述发票以外的其他普通发票,如建筑安装业、广告业、餐饮服务业发票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涉嫌构成虚开发票罪:
虚开发票100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个人犯罪的,可处管制、拘役,最高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以刑罚。
违规发票就是在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和保管过程任一环节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票,主要种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没有开付款方全称没有开付款方全称这种情况主要包括未填写、填写错误、填写企业简称等情况。企业纳税人在开具发票的时候需要注意企业名称问题,发票上付款方的名称应该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不能用简称代替,如果企业名称太长而超过了税控机可以显示的数字可以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规范的简称。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取得的定额发票数量较多,为了避免发生逐一填写公司全称的情况发生,刻单位名称章直接印在定额发票上这个方法是不可行的,企业全称需要在开具发票时一次性填写。二、变更品名变更品名的发票这种情况在审核时存在一定的困难,单从发票票面没有办法进行鉴别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纳税人发生的与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造成这一情况违规的原因主要是:在规定比例范围内的,可据实扣除,超出规定比例范围的,应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并计征企业所得税,而“办公用品”却可在管理费用中全额列支,所以发票品名一变就可能带来税收上的流失。变更品名开具发票这种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属于违法行为。三、虚开发票虚开发票也是一种常见的违法行为,范围较为广泛,例如未发生业务却开具发票;发生业务开具发票但是开具的金额与实际业务不符;有第三方开具的发票。四、假发票辨别发票的真伪已经有很多方式方法,注册公司的纳税人在辨别时可以结合发票票面的防伪标识进行辨别,如果无法辨别可以到税务机关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拨打12366热线、到当地办税厅查询均可。五、发票类型发生错误发票类型发生错误主要是地税业务开具国税发票或者是国税业务开具地税发票这两种情况,如果发生这种情况需要结合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应税范围来进行判定。
会受罚,具体参照一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一,未按照法规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中专用品的;
二,未按照法规领购发票的;
三,未按照法规开具发票的;
四,未按照法规取得发票的;
五,未按照法规保管发票的;
六,未按照法规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
一,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
二,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
三,取得发票时,要求开票方或自行变更品名、金额或增值税税额;
四,自行填开发票入账;
五,其他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
对取得上述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的接受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