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孙子女(外孙子女英语)
13212023-11-24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怎么看待父母跟子女关系不和谐怎么解决比较好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怎么看待父母跟子女关系不和谐怎么解决比较好的知识,包括亲子关系不密切的建议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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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和睦从古到今的的含义是这样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举案齐眉、夫义妇顺。
家庭长员的结构至少包括父母、子女,那么家庭成员的关系就包括父母之间、子女之间、父子女、母子女关系等。所以如何改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很有学文,也不那么简单。
父母关系也包含了夫妻关系。只是场合不同角色不同罢了。为人父母,父慈才能子孝,也就是不能总说子女什么不好、怎么不顺眼,必须宽容多提点。夫妻关系是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重头戏,也是家庭稳定的支点。夫妻关系和情份由婚前恋人关系进化而来,又多了现实成分,也就是理想现实化。举案齐眉、夫义妇顺,协力互敬互爱,多包容少埋怨才能更和谐。夫妻忠于彼此,少猜疑,充满信心就不会产生缝隙。
家庭成员中,子女之间关系不好的比例少,原由和赡养老人、家产分配继承有关的居多。如果敬畏父母是不会出现这些的,所以一但有这类问题应该私事公办。
家庭成员关系不好的,婆媳大战!孩子娶妻生子,儿媳新人进门,有很多地方要适应和磨合。这差不多相当于人的青春期,引导和磨合不好了问题就会持久存在。改善婆媳关系,少说话、淡化矛盾,少针锋相对是基本条件,做到这些至少不会继续恶化。
当今社会,父母和成年子女沟通困难问题,在很多家庭都会或多或少的存在,只不过矛盾有大有小而已。面对成年子女一种是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既然是成年子女,另一种是父母和成年子女也是社会关系,也就是社会中的两个自然人的人际关系。所以,就简单聊聊父母和成年子女关系的话题。
首先,聊聊父母子女的关系。又称亲子关系。父母子女关系通常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发生,也可因收养而发生。中国古代的父母子女关系完全从属于宗法家族制度,核心是以孝道为本,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这种义务对未成年子女是无条件的,对成年子女则是有条件的,即当其不能独立生活时,父母仍应承担抚养义务。如果子女已年满18周岁,能够独立生活,父母就不再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了,而抚养义务是父母最重要的义务。
那么,中国的传统教育始终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教育,前些年社会上经常会说,“屁股决定脑袋”。父母亲就是坐在家庭的最高位置,家里的一切都要服从父母。传统认为这是几千年的铁钉制度,不管子女到什么时候,都要坚定不移的执行,若有违抗那就会扣上不孝之子的帽子。
其次,聊聊社会人际关系的话题。人际关系其外延很广,包括夫妻关系、亲子关系等。社会人际关系是指人与人之间通过交往与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直接的心理关系。主要表现为人们心理上的距离远近、个人对他人的心理倾向及相应行为等。人际关系包括三种成分:认识成分、动作成分和情感成分,其中情感成分是核心成分。维持人际关系关键是以诚相待。
第三,聊聊以上处理这两种关系的话题。
一是处理好亲子关系。上面聊到了中国传统的亲子关系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采取绝对服从的教育,很多时候子女也是有不同意见,但是他不能或者不具备不服从的能力。等子女到了成年,父母继续用“屁股决定脑袋”的办法,好像很多时候都不好使,因为孩子已经具备了不服从的能力。既然法律上规定年满18岁,就有父母就不再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的规定,况且,随着时代的发展,由于父母在很大程度上由于知识折旧,思维很多已经过时。你觉得要指挥子女,或许在很大程度上是瞎指挥。
二是处理好与子女的人际关系。那么,人际关系反映了交往双方需要的满足程度。这中间主要是心理满足状态,就是心理上的距离。另外情感因素起着主导作用。如果父母亲还要行驶至高无上的权力,其实有很大程度上对成年子女不尊重,甚至不允许子女提出不同意见,久而久之子女的满足程度和情感程度就会发生变化而抵触。先分享一句老话,说夫妻之间的亲密关系就是互相装傻。这就说明在家庭里不是讲理的地方,就是要靠互相的忍让。说世上的爱都是相聚的,只有父母的爱是让孩子远走高飞的,孩子飞得越高走的越远,说明父母对培养孩子越成功。
在家庭里多疑一些包容,多一些关爱,多一些忍让,多一些理解,多一些换位,多一些奉献,办法总比困难多,明天一定是美好的。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有句话叫:"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个问题还真不好解决,旁观者知其一不知其二。
特别是有的父母生育的孩子多,有句不知是褒还是贬的话是:一娘养九种(孩子),九种不像娘。道出了一个孩子一个性格。还有的是父母偏心,造成了父母与子女的不和谐,遇到这种情况,父母与子女都存在素养问题,亲戚邻居可帮忙说好,都把双方劝解不好,由法庭解决。
有一种难以启齿的不和谐是:在我处有这么一个当父亲的,他一直认为大儿子是老婆跟别的男人的血种,所以处处刁难大儿子,是好事都不给大儿子,父子俩见着如仇人。如出现这种父母与子女的不和谐,希望长辈放下私心,爱老婆就要爱她的一切,实在不能做到这一点,可作DNA亲子鉴定亲子关系。在这里,我建议:即使孩子与你无血缘关系,你当长辈的把他视如亲生,孩子也会把你视如亲父亲。
总之,一个家庭,父母对儿女要一碗水端平,子女也要懂得父母的不易,大家相互谦让,舍事都不要斤斤计较,才能把一个家庭搞好关系。
这需要慎重考虑,首先作为父母在孩子面前不要重男轻女,不要厚此薄彼,处理什么东西大家都是平等的,就是在孩子自立之前,要平衡处理好孩子们的关系。父母给予孩子的任何东西都要一视同仁,让孩子心理从小就觉得在家中跟其他人是一样的,没有被歧视的感觉。
孩子们都长大了,都成家立业了,作为父母的财富的债权债务都当着大家的面,毫无保留地摆在桌面上摊开讲,除了留作养老的以外,包括生、老、病、死的一切费用和一切债权(财富)和债务(欠外债)都分摊给子女们,这个家总是要分的,迟分不如早分。特别要乘两个老人健在之时分断最好,不要留后遗症,造成日后子女们扯不断的皮,最后的关系还不如外人。
这一切分断以后,大人所存在的这个家算是正式分开了,这就为今后他们的关系扫清了一半的障碍,但是还不算完,还要安排好子女们在分家后应该怎样保持关系。这非常重要,肯定有人混得好有人混得差的,父母最大的希望就是混得好的带混得差的,但是必须有原则,无原则的帮助最后都会扯皮拉筋,怎样的帮法呢?父母应该定一些条款让大家以后就按下列条件办理,这是避免今后扯皮的最好办法:
1,有偿帮助,不能无偿的帮助,受到帮助的一方必须按约定的时间还款,如果财富的差距特别大也要签定赠与合同,一切走法律程序;
2,兄弟姐妹们不要合伙开企业,因为,十个合伙企业九个扯皮结束,宁可给钱帮助他们,也不要拉在一起认为“打虎全靠亲兄弟,出战还靠父子兵。”这在商场上是最大的祸患,不仅不要兄弟姐妹们在一家企业参伙,而且尽量不要亲戚朋友转入企业之中,家贼难防;
3,“一碗米是一个恩人,一担米养个仇人。”在兄弟姐妹中也是一样的实用。“......见财分明真君子,忍气吞声祸自消。”给予兄弟姐妹的帮助就是釆取赠予程序,其它的想都别想;
4,即使企业确实需要人,兄弟姐妹们愿意在本企业打工,那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员工,工资待遇跟其他人一样,没有任何特权,一定不要授予任何特权;
5,这样一来兄弟姐妹的法律关系都清楚了,但亲情确实少了,但是,企业的法律关系大于一切。这样兄弟姐妹虽然心中不平,但没有大的纠结和纠纷。
因此,父母如果要想儿女们和睦相处,如果按上以上几条做到了,你认为行吗?儿女们认为这样做你们以后会和睦相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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