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对方正在输入什么情况下会显示,对方正在输入显示(微信对方正在输入是什么情况才会有)
8262023-08-27
很多朋友对于对方欠我钱,知道对方没钱,还有必要打官司么和对方没钱不建议起诉我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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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值得思索,确实现在社会上借钱不还的人很多,但对于债权人来说,上不上诉则需要三思而后行,虽然说谁都想把钱要回来,但是上诉只是一个过程,却不是一个结果,最近我们单位也有一个,总共在我们单位同事那里借走100多万,结果还不上,事情暴露以后,有上诉的,也有不上诉的,那么有的人明知道别人欠自己的钱,为什么不上诉呢?我想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吧。
1、钱太少不值得起诉。如果别人欠你的钱不是很多,哪怕是要不回来也不愿意去起诉,因为起诉是一件非常繁琐的事情,本来别人欠自己的钱不多,上诉了钱没要回来,回头还倒搭了一笔起诉费就得不偿失了。
2、嫌太费事。起诉是一件非常繁琐的事情,费时费力,劳民伤财,特别是有的人如果不雇律师的话,自己还不知道怎么打,法院的大门可不是那么好进的,官司一打,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谁耗得起呀?
3、对方没有偿还能力。别人欠自己的钱,如果对方有偿还能力打官司还可以,但如果对方没有偿还能力,国家拿他也没办法,在这个时候你上诉,弄不好自己还要搭一笔诉讼费。
4、证据难以获得。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谁举报谁举证,你既然上诉,你就要提供尽可能多的证据,如果你的证据不足,或者是有些证据难以获得,那么起诉根本就没有作用,法律也不会支持你,这个时候你也只能忍气吞声。
5、欠钱成本太低。为什么现在很多人借着钱不还?是因为谁欠钱,谁可能就是大爷,也就是说欠钱的成本太低,国家对于这种人往往也没有办法,假如债务人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最多也就是列入黑名单,限制高消费,不能坐飞机,不能坐高铁的一等座,但这又能有什么用呢?如果这个债务人真有本事,租个车自驾游,谁能管得着啊?所以国家对于欠钱不还的人,其打击力度依然显得乏力。
在我们生活当中,欠钱不还的人有的是,这些人拿着别人的钱来消费,确实够损的,也令人深恶痛绝,而要想把钱要回来则是难上加难,为了让自己的财产免受损失,唯一的办法就是不借给别人钱,不惹这个麻烦,但这样做的同时,也让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变得淡漠,见死不救,慢慢趋于常态化,更仔细想想,这也确实是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作为老百姓,他们所能做到的也只是这些,大家说是这个道理吧。
以上就是我个人的观点,欢迎评论。
我们对银行催收进行过培训,他们都很规矩,不会为难你。但是,银行催收不管是自己催收还是委托方催收,说明你的逾期已经很久了,已经非常严重了,这时候你给谁打电话都没有用,不管是银监会还是110警方,都会支持催收方。你只有态度放好,和他们协商如何还款,不要再有其他想法,否则很快上黑名单。
欠钱人没有财产,就不起诉了?大错!
债权人因各种原因贻误最佳起诉时间或债务人恶意逃避债务、转移财产,导致债权人跪求式催债无果,下定决心准备起诉时发现债务人已人去楼空或濒临倒闭,没有财产。那么债务人没有财产,债权人是否还继续起诉?答案是肯定的,必须起诉。
一、通过起诉,查明债务人财产情况,让债务人无处遁形
向法院起诉之前,当事人很难准确了解债务人财产的真实情况。也许是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让债权人知难而退故意放出“没有财产”的烟雾弹,或是债务人隐匿财产并非真正没有财产。房产、银行存款、车辆等财产信息只有在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律师持法院立案受理通知书、协查函或承办法官所开具的调查令向相关单位查询。有些尚未全国统一登记的财产可能还需在执行阶段才可能被查控。切勿被债务人装穷的表象所欺骗。
二、确定债权
没有经过法院判决确定的债权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且债务人是可以提出抗辩和异议的。经济往来中,很多债权人都没有保留交易凭证及相关有效证据。时间久远,便失去收集、补充证据的最佳时机,导致债权无法得以确定,造成自己损失。
三、避免过诉讼时效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如果债权人不及时向欠款人催讨欠款,诉讼时效届满后,法律不再予以保护。需要注意的是,打官司从某个角度来说就是打证据,债权人即使曾经口头或其他方式向债务人催讨过欠款,但没有就此固定证据,债务人以过诉讼时效为抗辩,则债权人仍承担败诉风险。债权人发现债务人一再推诿,拒不还款,因及时提起诉讼。
四、最少成本争取最大利益
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欠款,债权人可以自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计算利息。更重要的是法院判决一般都会确定一个带惩罚性的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即债务人未在判决指定的期间支付金钱,则需支付双倍利息,直至全部欠款还清之日止。
五、法院逐渐坚强有力的执行措施,迫使债务人被动或主动偿还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自2014年12月正式开通网络执行查控体系以来,已与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交通部、农业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腾讯、支付宝、京东等部门单位完成了网络查控对接,实现对被执行人在全国范围内的银行存款(包括网络银行)、车辆、船舶、证券、身份证件、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登记、人民币结算账户和银行卡消费记录等信息的查询和部分控制。单就金融机构,就与2200多家银行进行了网络对接,可以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进行网上查控,个别地方法院查控体系覆盖的查控范围更广,包括房屋、土地、地方商业银行等尚未完成全国统一登记的财产。这些逐渐增强的执行措施极大提高了执行效率,扩大了财产查控范围,有力地打击了被执行人通过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的行为,最大程度实现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加强与公安、铁路、民航、银行、工商、腾讯、芝麻信用、支付宝等部门单位合作,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在出行、投资、置业、消费、网络等各领域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最大限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和活动空间,对被执行人形成高压态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截止到2016年5月10日,已有10%以上的失信被执行人慑于联合信用惩戒的威力而自动履行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笔者就经常接到多年前代理案件的被执行人电话,要求执行和解。
六、现在没有财产不等于以后没有财产,人死也未必债烂。
即使律师、法院穷尽一切合法手段,债务人目前确实没有财产,也不能说明以后没有财产。山不转水转,不能确定债务人以后没有东山再起的时候。经过法院判决确定并进入执行阶段的债务是跟随债务人一辈子的,一经发现债务人财产便可随时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应该没有太多人愿意一辈子背着债的。
个人认为\被执行人设钱、穷得连什么都沒有了`法官都建义放弃、那也只能暫時放弃等他哪天有钱了在还给你`如果一辈子都没有钱还给你`那就算欠你的钱送给他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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