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接待人员可以是临时工吗(信访接待员事业编)
11392023-08-24
其实信访步骤该怎么信访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房屋信访个案解决办法汇总,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信访步骤该怎么信访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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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工作程序所称信访、投诉包括来信来访、电话投诉,市局、区信访办批转的信访投诉。环保信访范围包括:1、检举、揭发、控告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侵害公民合法权益行为;2、检举、揭发、控告造成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的单位和个人;3、对环保执法情况进行监督;4、对环保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对环保执法人员的违纪、违法及失职行为进行监督;5、对污染防治及环保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等。二、信访工作的办理程序是:(一)登记立案1、办公室负责环保信访的统一登记立案工作。2、信访受理工作实行第一受理人制度。局、站、所的每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到电话投诉或来访后应立即作好接待、询问及记录工作,不得推诿,拒绝受理。3、在询问、记录的基础上,第一受理人填写信访登记立案表,在受理的一日内及时送交局办公室统一登记立案。4、对于重大的信访案件,第一受理人应及时向局领导汇报。5、属于信访范围第4项的信访事项由局领导负责询问、记录。(二)协调分办1、办公室根据第一受理人填写的信访登记立案表进行分类,在收到信访登记立案表一日内填写信访办理单并签批拟办意见送局领导批办。2、根据局领导批办的意见,办公室确定办理的时间要求,将信访办理单和登记立案表及时交给批办的主办单位,办理单位应签收。3、需外单位协办的由办公室根据批办意见和外单位协调办理事项。4、属于信访范围第3项的由局党组指定专人办理。(三)调查及办理1、办理单位对每一件(次)的信访办理单应明确办理人员。2、办理人员应根据国家、省规定的环保信访办理要求对所办理的信访事项进行全面的调查。调查核实中要作好现场笔录、取证、鉴定、记录等工作。3、一般信访事项调查的主要内容有:(1)污染事实;(2)污染时间和地点;(3)主要污染源及污染危害程度;(4)污染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及联系方式。4、在调查办理中,一般事项进行定性或简易监测后即可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对于重大的信访事项确需进行定量分析办理的,办理人员及时报市局污染管理科,请求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监测方面的协助,并由办理人员配合市站开展监督性监测。5、一般的信访事项办理单位自签收之日起10日内应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四)汇总反馈1、调查核实结束后,办理人员应在5日内写出初步调查处理情况报市局办公室,具体上报内容包括:(1)反映情况的真实性;(2)产生信访投诉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3)解决问题的方法及处理意见,处理依据。2、调查处理情况一事一报,并将调查办理过程中的有关资料一并上报。3、办公室根据办理人提出的初步处理意见草拟办理意见和处理决定,经局领导签批后印发有关单位和信访人,并向上级机关汇报。重大事件处理决定需经局务会议定。4、办公室负责督促办理人员落实提出的办理意见和处理决定。(五)整理归档1、信访事项办理完毕后,办理人员签名,将所有资料交办公室。2、办公室负责将信访事项按一事一档整理归档。3、整理归档内容包括:(1)登记立案表;(2)信访办理单、批办意见;(3)办理单位签收单;(4)现场笔录、取证、鉴定材料等;(5)初步处理意见;(6)市局的办理意见和处理决定。
一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信访工作纳入大队、各基层所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推行限时办结制,按照“谁受理、谁回告”的原则处理信访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行动迟缓、工作不负责任,扯皮推诿,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畅通信访沟通机制。充分发挥镇(街)国土资源所和村级协管员的作用,实行基层所每月信访不安定因素排查上报和信息报告制度,对容易引发上访的苗头及时予以化解;坚持班子成员包靠项目单位制度,及时掌握面上工作开展情况,做到未雨绸缪,统筹安排;局机关和各国土资源所向社会公开了13部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并充分发挥网上信息平台的作用,实行开门纳谏,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是推行带案下访机制。坚持每月25日的局长“接访日”活动,借“群众工作日”等时机,要求党员干部重心“下移”,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并深入了解信访案件发生的原因,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信访终结制度是指国家对信访案件在一定程序和规定条件下进行终结的制度。下面是信访终结制度的一些规定:
1.提出申请:当事人可以提出信访终结的申请,要求有关部门对其信访事项进行终结。
2.审查程序:有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核信访事项是否符合终结条件和程序的规定。
3.终结条件:信访案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可以终结:a)已经得到合法、合理的解决;b)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无法继续调查;c)在专门业务机关或其他有权机关受理的范围外。
4.终结决定:有关部门对符合终结条件的信访事项做出终结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5.效力和上诉:终结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终结决定提起上诉。
需要注意的是,信访终结制度的具体规定可能会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具体的程序和规定可以参考各国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个人信访事项督办申请的主要内容有:信访事项的基本情况、信访事项涉及的部门、信访人基本情况、投诉人基本情况等。
需要详细说明信访事项所涉及的部门、投诉人的基本情况和投诉人的投诉内容,以及信访事项的重要性、影响和解决方案等。同时,还需要附上信访事项处理的详细记录和处理结果。
关于信访步骤该怎么信访,房屋信访个案解决办法汇总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