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质量冷知识(购物质量问题怎么处理)(购买东西质量问题去哪投诉)
12092023-09-09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员工将合同都拿走了,怎么处理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劳动合同的解决办法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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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很多公司签完劳动合同不给员工一份,似乎已经成了一种惯例。公司的目的无外乎是为了规避自己的责任。而作为员工来说要如何应对这样的情形,以避免对自己带来不利的影响。
公司在合同签订时会怎样处理来避免自己的风险?一、公司也都会签订拉劳动合同,但在签订时,劳动合同里面约定的条款不明确甚至是空白的,员工签完名就收走,这样在产生劳动争议时,公司会按照有利于自己的去填写。
二、即便没有给员工一份合同,那么公司还是会给员工在《劳动合同签收表》上签名,代表员工签收,员工一旦签名了,那么就会一直处于被动地步。因为公司完全可以说劳动合同早就给过员工一份了,是员工自己弄丢了。
员工自己手里没有劳动合同,会有怎样的麻烦?一、没有劳动合同,在证明劳动关系时候,就需要其他资料去证明,相对比较麻烦,特别是具体的入职日期这些。
二、无法准确的知道合同约定内容,在劳动维权时可能存在不利的一面。
三、出现劳动争议时,很难证明公司没有发合同给员工。
员工如何才能要回自己的劳动合同,或者怎么样去应对?一、实际上,只要你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要不要劳动合同问题不大。社保、工资发放记录等都可以证明。
二、在签订劳动合同后,最好能及时拍个照片留存,做到心里有底。
三、填写入职表、其他记录时,也记得拍照。
四、如果真的需要劳动合同,一是可以和公司提出。如果不行带上证据去劳动部门投诉,但这样的话,基本上不打算在这家公司做了才会去做。
总之,有时候员工是处于无奈,没办法和公司维权,但我们可以在平时做到证据留存,以备不时之需。
如果你有证据你在那个单位上个班,可以去劳动局,劳动局可以责令那个单位把工资给你。你手没有合同不怕,如果没有合同,按劳动法: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只要劳动局出面,单位自己就会把合同拿出来,不然单位将支付双倍工资给你。况且他们扣押合同,已经违法。所以只要能证明你在那上了班,就不用担心。用什么证明,比如:出入证,以前支付过你工资的记录。工资条。工作服。等等。实在没有证明你在那工作得证据。你去公司要钱,然后报警,警察出警后,会对你们进行调解。警察虽然不能帮你拿到钱,但他们的出警记录,可以证明你在哪上个班,单位是欠你钱。
记住用法律途径,理性要工资。不要有过激行为。
合同一般都是一式两份或者是一式三份,员工的手里面留一份,单位要留一份或者是二份。员工将合同签好了以后要单位签字盖章才能有效的,来签字盖章时就可以留一份给单位。
农民工在我国劳动者队伍中占了很大比重,做出的贡献也很大。但是因为其弱势地位,经常导致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了很好的法律渠道,那么农民工劳动合同法如何维权?小编整理了下面这篇文章,希望能给广大农民工朋友带来帮助。
一、农民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1、劳动关系不规范。部分用人单位没有按《劳动法》要求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后没有及时续签。部分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存在着许多“不平等”和“不合理”的内容和条款。如一些从事建筑、采矿等危险行业的用工单位私下与农民工签订“事故责任自负”的“生死合同”。
2、部分农民工劳动权利受到侵害。主要表现在:一是加班不给或少给加班工资。多数农民工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待遇低。一些私营企业,每天工作时间在10个小时以上,有的高达18个小时,超时工作现象严重。二是拖欠甚至拒绝给付工资和其它福利待遇。在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如非法使用童工,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收取抵押金,强迫劳动等行为。
3、社会保障权利缺失。目前大部分用人单位还没有为农民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不给农民工买社会保险,农民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的情况下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没有保证。
二、如何利用《劳动合同法》为农民工维权?
1、入职前,先签约。能签定书面合同的,就不搞口头约定;能签定劳动合同的,就不签定聘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因为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不同,前者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发生工伤、工亡等劳动关系纠纷适用劳动法律,待遇较高,赔偿数额较多;劳务关系(如装空调、雇保姆、学生打工)适用《民法通则》区分过错责任,按民事赔偿处理。
2、签约时,劳动者对工作内容、地点、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拥有知情权。用人单位不得设定担保或者收取抵押金,也不得扣押身份证或毕业证书。合同中如出现“工伤责任自负”、“试用期内不能结婚”和“合同期内不能怀孕生子”等条款违法无效,而且自始无效,就算双方签字了也不受法律保护。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劳动者在满足“已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条件后,便可以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劳动者有权抵制违章指挥。第32条规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拒绝违章冒险作业不属于“罢工”。
5、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强令冒险作业或者违章指挥的,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合同,不须告知,也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企业解雇员工就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员工有过错(如使用假身份证或假学历学位证书骗取就业的)。
由此可见,正是因为农民工在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种种问题,所以要充分发挥《劳动合同法》对农民工的保护。农民工劳动合同法的知识要有一定了解,在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注意对合同条款进行分析理解,防止不利于自己的合同条款出现。当企业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农民工也要懂得如何进行索赔。总之,《劳动合同法》是劳动者保护自己的重要法律武器,农民工一定要加强对这方面的学习。
员工将合同都拿走了,怎么处理和劳动合同的解决办法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