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不上诉而申请再审(不上诉 再审)
5302023-09-02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检察院再审检察建议被法院驳回怎么办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检察院再审检察建议被法院驳回怎么办的知识,包括无故不采纳检察院建议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本文目录
依我之见一一
依据《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以及《行政诉讼法》三大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同时,三大诉讼法均明文规定检察机关对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采取“抗诉”的法律方式,即“抗诉”是法律规定的检察机关对法律监督的唯一方法。
而本文所述检察院以“再审检察建议”的方式提出被法院裁定驳回该如何看待呢?
依我之见:检察机关以“再审检察建议”这一方式向法院提出再审建议来源于检察机关有关民事审判检察工作的内部工作文件的规定,而法院对于检察机关没有采取法定的“抗诉”方法,而是采取非法定的“再审检察建议”的方式来启动案件的再审的行为,法院依法只能以内部“不予采纳的函”来回复检察机关,而不应采取应对法定“抗诉”的诉讼的“驳回抗诉”的诉讼方式来应对“再审检察建议”似有不妥之嫌。
怎么办呢?
根据我国诉讼法规定:对于生效的判决,当事人认为确有证据证明原判决错误的,其本人或法定代理人除了如本文所述通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方法,当事人本人或法定代理人还可以向原生效判决的法院,或生效判决的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再审”的申请,接受申请的法院必须依法处理并答复申诉人。提问者完全可以在法院“不予采纳”检察机关建议后,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诉再审”申请由法院依法来处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检察院量刑4年半至5年半,法院会怎么判?
一般来讲,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检察院意见研究了公安的侦查卷宗,根据已经掌握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提出的量刑范围。
多数情况下,法院的判决也是在这个范围内,即使离开这个范围,一般也不会偏差很大。法院的判决与检察院量刑的差别,主要在法院开庭有控辩双方的角力,控方就是检察院,边防就是嫌疑人和其代理律师,控方根据已经获得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提出量刑意见,然后辩方(嫌疑人一方)针对控方的指控,提出辩护意见。
例如,控方提出有从重的情节,应当比照基准刑从重,辩方提出控方的指控不成立,不应当从重,而且有若干应当从轻的情节,然后列出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后边由法官居中裁判。总的来讲,如果控方意见辩方无法否认或改变,基本上按控方的意见量刑,如果辩方提出的证据或意见有一定道理,被法官采纳,有可能减少控方的量刑范围。
总之,是否能争取到更有力的结果,关键问题是辩方是否能找到控方的软肋,找到对本方有利的证据或法律规定。
如果检察院建议判处缓刑的话,那么法院一般情况下也是会判处缓刑的,因为检察院是根据相关的法律依据所提出的缓刑建议,法院一般情况下是会采纳的,同时人民检察院也是可以提出量刑建议并说明理由的,量刑建议一般具有一定的幅度。
对于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法院并不必然会采纳。法院在审判中应当审查,符合规定的可以采纳,不符合规定的,不采纳的同时迳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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