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不上诉而申请再审(不上诉 再审)
6852023-09-02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不上诉为由驳回再审申请是否合法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律师不建议我继续申请再审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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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一审已经签了调解书并且已经生效,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再申请再审的。因为再审是针对判决结果的,而调解书已经是一种判决结果,一旦生效就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您能够提供新的证据,证明调解书的内容存在重大错误,可能会影响到原判决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调解书并重新审理案件。具体的情况需要您咨询当地的律师或法律工作者。
不可以再在高院申诉了,只可以向最高法申诉。
谢谢《头条问答老师邀请。
可以这么讲吧,即使当初你把新证据随申诉状递交至高级法院(省级法院),高级法院也会驳回申诉。
知道为什么吗?
这是基本规矩啊。尤其是刑事犯罪案件申诉(申请再审),在地方(高级、中级、初级)三级法院是不会轻易决定再审的。如内蒙古的呼格吉勒案、河北省的聂树斌案,都是高级法院驳回后,到最高人民法院才昭雪的
尤其是聂树斌案,所在省高院是两次驳回,最高法指定山东省高院查明事实报告最高法。最高法巡回法庭才宣告无罪。
因此,只要无罪证据确实充分,直接到最高法或直接到最高法设在各地的巡回法庭申诉即可。
对于申诉时效6个月问题,是指申诉案件立案再审决定之日起计算。
不是申诉状送到或寄出的时间。你的六个月再审申请,不存在时效问题。
管见了。
申请再审,是审判的最后程序,再审几率本身就不高,基本上都是维持原判,如果觉得实在有冤情,建议找专业做再审的律师去介入,因为再审程序立案是非常困难的,再审成功的几率也是非常少的,如果当事人在法定程序上没有好好把握,等走完了诉讼程序就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所以建议三思而后行。您试着考虑,连再审申请书都不会写,写出来的东西能表达出真实意思吗,能用专业的术语讲清楚案情吗,又试想,哪个审判法官手头不是一堆案子要审理,看到这么不专业的再审申请书,根本看不下去,基本上会马上出驳回申请裁决书。所以你就失去了再审的机会。法律程序基本走完,后悔莫及。不上诉为由驳回再审申请是否合法?
不合法!“二审终审制”已经不符合司法改革的要求,这样是造成冤假错案的原因之一。所以在二审终审制的基础上,用“监督审判程序”弥补二审终审制不足,监督审判程序就是案件发生法律效力以后,当事人根据这一程序,向原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的请求。因为有许多当事人对自己案件适用的法律,是很难掌握的,他虽然对案子怀有质疑,自己又对法律不熟悉,就很容易错过上诉期。所以,假如人民法院以未上诉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的诉求,是不正确的、不合法的。(案件有问题私信我)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