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龄认定标准(山西省工龄认定标准表)
12032023-08-27
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如果鸿茅药酒最终被认定有问题,那代言人陈宝国会受什么影响,以及鸿茅药酒不建议服用者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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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地说,一切保健品(505神功元气袋、851、三株、虫草、阿胶…)都有点用(对部分人有用、且有用的程度不同),坏就坏在神吹、高价。老百姓也有个误区,以为钱贵的东西是好东西(对于身体而言,补你最缺才是最好的东西。船员以前得一种病,后来发现是维生素缺乏,吃桔子就管用)。由于陷入误区的人很多,所以商家就利用这点,把价格炒高,大赚其钱。大家根据自己的需要去买,广告越多、价格越高,只能说你给媒体贡献的广告费越多,疗效/效果未必就好。建议有病去医院,没病只是感觉不佳,找点食疗方自己食疗。
鸿茅药酒这次是不是得不偿失,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教训是深刻的惨痛的!鸿茅药酒会一蹶不振的。第一.罪名是“损害商品名誉罪”:
这从实践的审判当中,都是竞争对手才干这事,对于一个个人,并且每个公民都有监督的权利来说,鸿茅药酒方面明显是“杀鸡给猴看”,“犯我鸿茅者,虽远必诛”。没想到惹了众怒。
第二.现在公检法司都已经介入调查,真相会给我们的。第三.今日大量披露出来的信息,鸿茅的质疑太多了,我曾经简单算术了下:算算术:额度827000元除以14000瓶=59.07元;
算算术:额度2983392元除以43200瓶=69.06元;
算损失:140万元损失=57200瓶*24.48元人民币。59.06-24.48=34.58元。
算销售:50亿元除以35元/瓶=1.43亿瓶酒。这是2017年销售额50亿元。来自报纸别人回答的里面有这个信息。1.43亿就算不准确一亿多瓶是有的,量太大了。如有问题殃及池鱼啊!
第四.匪夷所思的广告费额度:2016年150亿元;想不通这个额度我们地级市收入也就这样。
第五.这是一家经不起推敲的产品:豹骨--豹已经不允许猎杀啦!每瓶中含豹骨15克,如果不是中华鳖精一样被稀释了,那数量可就惊人了!
简单计算可知:按照每年50亿零售额保守推算,鸿茅药酒每年需消费90-130头成年豹子的豹骨。
鸿茅药酒是如何解决豹骨来源问题的?
可能性1:
鸿茅药酒这12年来一直在消费2006年以前的库存。这未免太匪夷所思。
可能性2:
鸿茅药酒非法采购豹骨。考虑到其巨大的消耗量,也很难想象。
可能性3:
鸿茅药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擅自修改加工工艺和流程,未使用豹骨。这事情可就是大啦!
第六.会一蹶不振么?这个产品是够呛了,不过鸿茅的老板--鲍总还是有其他产品线的。太晚了我需要休息,这信息量太大,还是等待消息吧。谢谢!诚挚为你作答。
自从谭医生被保释放出来以后,鸿茅药酒事件好像已经取得了满意的结果。其实不然,鸿茅药酒背后的谜团还有很多。比如网友关心的谭医生说的“鸿茅药酒是毒药”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鸿茅药酒的里面到底有没有豹骨?又有多少?
这一切都需要有关部门公布对鸿茅药酒调查结果。
首先,作为谭医生来讲,文章的目的也是为了科普一下鸿茅药酒的对人体的影响。但所才用的标题“来自天堂的毒药”,在没有定性之前提前定性只是说存在不恰当的阐述。所以,当然不是谣言,而是通过实验所得的结果。而鸿茅药酒方面,报警以后,千里跨省抓人才是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原因。
鸿茅药酒其实本质上是一种药,是一种药酒,目前为止是属于非处方药。“是药三分毒”是中国古人总结出来的,想必也有一定的道理。根据药监局的公告,正在研究把鸿茅药酒退出非处方药,作为处方药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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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认定有问题,代言人会有连带责任。对此,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明确规定。其中第四十五条最后一款如此规定: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显然,这里就包括了名人代言的问题。该法规之前并没有没有这样的规定,是修订后新增加的条款内容,可见这是一个高层也非常重视的大问题。
其实,除了消法,其它法律法规也有相关规定。对此,广东律师刘志鑫就从食品安全法和广告法等方面,提出了见解,认为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也得承担连带责任,但前提是,得由权威部门认定,该产品是不是有问题。
其实,企业也好,个人也好,无论怎么样,做生意必须讲究诚信,尤其是在涉及到食品药品的领域,更应该认真负责。因为这是人命关天的事情,马虎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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