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电费优惠时段(夜间电费优惠时段要申请吗)
9772023-08-26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国家电网与增量配电网间是否收取基本电费的问题,以及和增量配电不建议电网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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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售电不违反电力法,电力法规定供电企业是合法售电单位。
《电力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供电营业区是指向用户供应并销售电能的地域。经国家核准的供电营业区是电网经营企业或者供电企业依法专营电力的地域。”
《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以下简称配电区域)是指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向用户配送电能,并依法经营的区域。”
增量:顾名思义就是原来没有,现在有了,就叫增量;增量配电网:也就是新增加的配电网叫增量配电网。
增量配电网资产包括两部分:
一是对于历史形成的,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和晋能集团有限公司以外的存量配电网资产,可视为增量配电业务;
二是纳入配电网年度建设计划中,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下的新增配电网。
增量配电业务意思是指新增加的配电网业务。
国家电网与增量配电网间收取基本电费收取基本电费。
国家电网与增量配电网价格调整机制。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首个监管周期为2018-—2019年,第二个监管周期起与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监管周期相衔接,每个周期为三年。招标确定配电价格的有效期限,以配电项目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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