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疗科普知识(放疗知识介绍)
13702023-09-02
很多朋友对于放疗有用吗和放疗不建议做有效果吗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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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放疗和化疗确实是对癌症有一定效果的,但是一定要明白,很多时候他并不能够根本性质的治愈,能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就是一个非常好的结果。
其实人类和癌症抗争的历史已经很久远了,但是目前来讲也只能说是找到一部分治愈癌症的方法,绝大多数的癌症还没有找到根本性质的治愈方法。那这些已经能够治愈癌症的方法,也都是依靠各种各样的内科药物,外科手术,放疗,化疗等方法进行治愈的。
所以放疗和化疗不能说它完全没用,但是也不能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这上面,对于癌症的治疗它都是一个总体性的治疗过程,没有人能单纯凭借一种方法就能根治癌症。
其实大家也应该明白,放疗和化疗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治疗措施。
放疗通俗一点来讲就是把一些射线集中到一定的点,通过这些射线的力量把癌细胞给杀死。
化疗通俗一点来讲就是用一些相对比较有针对性的药物让肿瘤细胞坏死。
其实这些都是人类长期斗争的总结,人们也知道放射线照射有可能会致癌,但是它也有可能会杀死肿瘤细胞。
同样药物滥用或者是不恰当的使用也会使得细胞坏死,同样他也可能会使得癌细胞坏死。
目前有成功的案例,也有失败的案例,但是总的来讲,科技永远在不停的进步,或许有一天人们就能够攻克这些疾病,但是目前来讲也只能说是在崎岖的道路上艰难的前行。
祝福大家都能够身体健康!
如果大家有任何的问题可以私信我,虽然不能够在这上面看病,但是可以给你一个相对比较正确的建议。欢迎点赞,评论,转发,关注我,带你了解真实的神经外科(脑外科)世界。
放射治疗是恶性肿瘤三大主要治疗手段之一,据统计,在中国50%-70%的癌症患者需要接受放射治疗。
放射治疗用来治疗癌症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它是利用各种射线来杀死癌细胞,从而达到治疗癌症的目的。
医用射线具有很强的穿透能力,射线入射到人体后,作用于细胞,对细胞的遗传物质和DNA造成不可修复的损伤从而导致细胞死亡。
细胞受射线照射后产生一系列的生化及物理变化,造成细胞的损伤,一部分细胞产生致死性损伤导致即刻死亡。
另一部分细胞产生亚致死性损伤或潜在致死性损伤,产生这种损伤的细胞大部分在数小时内可以自行修复。
如果反复给予射线照射,亚致死性损伤或潜在致死性损伤可以转变为致死性损伤,反之,受损的的细胞停止照射后,细胞修复再增值,细胞数目又可以恢复到照射前的水平。
正常的细胞和癌细胞受射线照射后均可以产生以上的改变。
一般来说,正常的组织细胞受射线照射后产生致死性损伤的比例较癌细胞低,对损伤修复的能力强于癌组织。
所以一定剂量射线多次照射后,癌细胞可以完全死亡,而正常组织受到损伤后可以恢复。这种正常组织和癌组织对放射线的损伤与修复的不平衡性决定了放疗可以用来治疗癌症。
放疗为什么要做那么多次?研究发现,只要剂量足够高,射线可以杀死所有癌细胞,但是人体不同的器官受到一定剂量的射线后可以产生永久的不可逆的损伤,特别是脊髓、肺、肝、肾、肠等重要器官产生严重损伤可威胁到患者的生命,且不同的器官对放射性的耐受性是不同的。
所以如何最大限度杀灭癌细胞,且最大限度的保护正常器官是放疗研究人员和医生的最重要的任务。
早期因技术原因,放射治疗的副作用很大,同时为了保护重要器官,肿瘤的剂量也难以提高,导致癌症放疗要么效果不佳,要么副作用很大。
随着研究的深入及科技的进步,研究人员发现正常器官的损伤一些是放疗过程中的急性损伤(早反应组织),有一些是放疗结束后很长时间以后出现的远期损伤(晚反应组织)。
早反应组织出现的急性损伤大部分可以修复的,晚反应组织出现的远期损伤一般很难恢复,且严重影响器官功能。
晚反应组织的单次照射剂量对远期损伤的严重程度是有影响的。
我们做了很多的临床研究发现:目前根治性放疗最常用的常规分割照射模式(每次1.8-2.2Gy,30-35次)可以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与最低的远期副作用的平衡。
所以目前大部分放疗是需要很多次才能完成的,不同的部位、不同的治疗目标,放疗次数也不一样。
当然,如果肿瘤体积较小,距离重要器官有安全距离或对附近器官功能影响较少,我们可以采用立体定向放疗(采用一次大剂量或少数几次大剂量的照射),效果较常规分割照射模式更佳,甚至可以达到手术的效果。
放疗过程中为什么不能中断?放射治疗分为根治性放疗、辅助性放疗和姑息性放疗。
最主要的任务是根治性放疗,比如说:鼻咽癌、早期喉癌、早期恶性淋巴瘤等通过单纯放疗可以治愈。
乳腺癌、宫颈癌、直肠癌等通过(术前或术后)辅助放疗可以明显降低肿瘤术后的复发率。
前面提到,根治性放疗目前最常用的是常规分割模式,即每次1.8-2.2Gy,30-35次,每周5次。
研究发现放疗疗程延长会明显影响癌症的治疗效果,比如说:鼻咽癌放疗总时间延长1周,肿瘤的局部控制率将下降达13%。
所以,放疗过程中,因一些副作用随意中断放疗,是一件相当得不偿失的事情!
在放疗过程中患者常常会伴随一些副作用,如:黏膜反应、消化道反应、骨髓抑制等等,大部分患者通过对症治疗是可以顺利完成放疗。
当然患者在过程中如果出现一些严重的副反应,则必须停止放疗,对症治疗后好转后方可继续放疗。
临床中,我们发现患者及家属常常会因为这些副作用产生焦虑,甚至放弃治疗。
所以,我们的医生需要严密观察患者放疗过程中的毒副反应,及时对症治疗并耐心解释打消患者顾虑。
患者及家属需要听从医生建议,每日向医生汇报病情并配合医生做相应处理。共同保障患者按时完成治疗以达到最佳治疗效果!
(网络图,仅供参考)
湖南医聊特约问答作者: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放疗科刘伟基地细胞癌是皮肤科最常见的肿瘤,恶性程度低。普通的基底细胞癌可以光动力冷冻手术等治疗。对于特殊的基底细胞癌,以及发生于特殊部位的,只能手术治疗。放疗一般都不建议做。手术是应用最多的治疗方案。
观点:在大多数患者抗癌的过程中,在不同的时期,其实,都可能有必要选择放疗,有时候,若是及时选择了放疗,将会大大的提高癌症病灶的局部控制甚至治愈的概率。
为什么呢?
由于我国目前绝大多数大型三甲医院或者肿瘤专科医院中的肿瘤治疗中心,他们的肿瘤放射治疗设备,几乎都是进口的设备,这些设备高端且昂贵,一般都在几千万左右,高端的质子重离子设备,则过亿元。
而我国人口众多,总体区域发展并不平衡,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因而在欠发达的地区的地方医院,因为人才及设备的缺乏,导致放疗开展存在不足,最终致使放疗,在患者抗癌中的有效使用不到位,以及患者自身因周围环境的片面宣传的误导等,最终使很多患者在该接受放疗的时机错失,使情况恶性循环。
作为三甲医院的首席物理师,今日在此科普,旨在告诫患者勿妖魔化放疗,要理性对待。
个人临床十年中,放疗案例分享
1、鼻咽癌早、中、晚期,合理使用放疗,治愈率都相当不错!且能保留头颈部重要的人体器官功能,让患者的治疗后的生活质量有保障!
本人2011年上班第一年治的患者,如上图,现在都健在着!
2、喉癌喉癌根治性放疗,可保留喉的发声功能!上图中患者于2015年放疗后,至今都健在,目前发声跟正常人一样,从外边看不出来他曾经得过喉癌!
3、癌症脑转移灶癌症晚期脑转移灶放疗,可局部控制或可能消除转移瘤,上图中的患者,放疗约一年后复查如下图所示:
4、早期不能手术或不愿意手术的肺癌患者八十多,体检意外发现左肺鳞癌,分期较早!肿瘤病灶不大!
单纯根治性放疗一个多月后,肿瘤病灶消失!
5、中晚期肺癌上图中患者肋骨及椎体都被侵犯
放疗联合免疫治疗后,快两年了,被侵犯的肋骨和椎体都几乎慢慢长好了,病灶也大幅缩小也钙化了!
6、生殖器癌患者阴茎癌,不愿意切除,根治性放疗后,一切良好!保留了性器官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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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放疗,对于很多癌症类型来说,早、中、晚期,都有合理的选择指征。
另外,它也为不能手术或者是为了保留某一重要器官的患者,提供了新的可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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