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战争中为什么不杀俘虏吗
7052023-08-24
大家好,知道战争中为什么不杀俘虏吗相信很多的网友都不是很明白,包括为什么不能杀战俘也是一样,不过没有关系,接下来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知道战争中为什么不杀俘虏吗和为什么不能杀战俘的一些知识点,大家可以关注收藏,免得下次来找不到哦,下面我们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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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编第74师在孟良崮战役中究竟算不算被“全歼”?军史学者家和爱好者们始终存在争论,支持者认为该整编师两级军事主官非死即俘,也没有出现成建制战场突围成功的情况,那就应该是全歼!而反对者指出,整74师有三个建制团(第153、第169、第173)和师属榴炮营并没有参加战役,只能算“基本被歼”,更重要的是,该整编师伤亡被俘总数远远未达到定员的90%,硬性指标不够!
关于90%这个量化标准,出自某科关于“全歼”的词语解释,即指“敌军全部或90%以上被歼灭”的意思。孟良崮战役华野共毙伤俘敌32676人(毙伤13000余人),其中包括了顺带消灭的整编第83师的一个团,按该团2000人左右计算,实际消灭整74师的兵力数字应为30600余人。以该师参战兵力32000人核算,华野消灭敌人的比例高达96%,其实已经超过了90%的标准。
至于军事主官情况,整74师的师和旅两级指挥官完全被一勺烩了,师长张灵甫、副师长蔡仁杰毙命,参谋长魏振钺和副参谋长李运良被俘;整编第第51旅旅长陈传钧、整编第57旅旅长陈嘘云被俘,整编第58旅旅长卢醒战场自杀,另有绝大多数副旅长和团长阵亡或者被俘,漏网的只有在临沂训练新兵和掌握后方部队的副师长邱维达,也就是后面重建的整74师师长。
战役结束后,南京方面对战场情况和整74师的损失细情并不完全了解,第一兵团总司令汤恩伯兀自大吹牛叉,5月17日还在要求其他各整编师全力增援孟良崮以期“中心开花”。期间逃回去的少量低级军官、士兵因级别不够,掌握的情况也不全面,所以蒋军方面无法采信,直到5月19日一名副团长带伤逃到临沂,这才把情况说明白,也就是说,这个负伤的副团长已经是整74师战场逃出的最高职衔者。
而华野缴获的装备包括:山炮野炮28门、轻重迫击炮235门、轻重机枪987挺和长短枪9828支,以及大量弹药物资。笔者查阅了一下整74师自南京投入作战时的装备明细,其中轻重机枪共1169挺(损失率为85%)、长短枪总数约16000余支(损失率为62%),考虑到之前几次战役(比如两战涟水)的战损,以及在孟良崮战役中打坏的枪支,损失比例应该也会突破90%,没有缴获美式榴弹炮也是准确的,因为那12门炮和配属的战车部队留在了临沂。
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整编第74师在战役中人员损失超过90%、武器装备损失接近90%,团以上军事主官无一漏网,到底算不算被“全歼”呢?笔者个人的看法是应该算的,因为这涉及到了部队“编制”和“建制”的细微区别,所谓编制,是指一支部队理论上的额定编成;所谓建制,则是指一支部队实际投入战斗的作战序列,它与编制经常会出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
以当时的整编74师来说,它的编制在1947年4月下旬恢复为“三旅九团”的状态,所以每个整编旅又增加了一个团的番号,也就是整编第51旅的153团、整编第57旅的169团和整编第58旅的173团。但是这三个新编团都是从后方刚刚接收的新兵,并且几乎没有配备重武器,是不具备立即拉上战场的条件的,所以才在后方临沂整训。
换句话说,这三个团还没有正式纳入整74师的作战序列,并不属于其战时建制,在孟良崮战役中整编第74师的作战序列只有师部(含直属队)、三个整编旅六个步兵团、以及临时指挥的整83师一个团。而战役结果是,师部和三个旅部被完全摧毁,所属七个步兵团被全歼,没有一个哪怕建制营或者连逃出战场,至于漏掉编制中的一个榴炮营已经无伤大雅了。
因此总体而言,就是整74师所有参战部队全体覆灭,并且包括该师全部的旅、团级作战单位,人员装备损失也超过了90%以上,是妥妥的被“全歼”。南京方面的反应也证实了这一论断,老蒋接报哀叹:“74师的覆灭是无可补偿的损失”,若非视为全歼,咋就无可补偿了?王耀武则是数日茶饭不思夜不能寐,声称“74师之失,有如丧父之痛”,这都等于变相承认,那个曾经跟日本人打成1比1交换比的王牌军已经不复存在了。
我方的表态则比较审慎,陕北致电华野:“歼灭74师,付出代价较多,但意义极大”,而粟裕将军在战后总结报告中指出:“这个伤亡代价是值得的,我们换取了在敌人重点进攻的高峰、在敌人密集的进攻队形中歼灭其一个主力师的巨大胜利,砍掉了敌人一支最强的骨干力量”。注意用的都是“歼灭”而非“全歼”字眼,但是无论这支部队以后怎么重建,军魂都已经不在了。
至于说到“全部杀死”那就是缺乏军事常识和故意搞笑了,解放战争中一般毙伤敌人建制部队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基本就已经解决战斗了,战场更不是屠宰场,各部队还等着用抓获的俘虏补充兵源呐!
意思是不可杀俘虏和投降之人,因为如果杀俘虏和投降的人,就不会有人投降你了
这句话出自毛泽东读《新五代史》的批注
反对杀降,反对杀俘虏,是毛泽东的一贯主张
毛泽东读欧阳修《新五代史》卷三十二《王彦章传》,记叙后唐庄宗李存勖在同光元年(923)击败后粱的主力部队,俘获身负重伤的后梁大将王彦章。
唐庄宗想招降王,可是王誓死不降。毛泽东批注说:“杀降不可,杀俘尤不可。”
战争就像一个受精卵,除了孵化利益和苦难以外,还有战俘,不管你同不同意,它伴随着战争双方与生俱来。
战争中不杀俘虏,自古有之,但是近现代以来,战争中不杀俘虏,有了国际惯例和规定,它就是日内瓦公约。日内瓦公约,是保护平民和战争受难者的一揽子国际公约,是约束战争状态下敌对双方行为的一个国际法律文书。下面,小雪就关于题主的问题,向大家简单陈述一下。
法、意对奥战争,让日内瓦公约的起草逐渐提上日程近现代战争非常的残酷,尤其是自有枪炮以来,普通民众在战争中往往得不到安全保障,在炮火之下,很多平民都是被炸死,当敌人入侵之后,常常会抓到战俘,战俘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
亨利·杜南是一个战争的旁观者,他目睹了一战时期,法国、意大利对奥匈帝国的战争,战争惨烈程度,在他后来的回忆录中有深刻描述,他提倡,人们要关注伤员,救护团体是战争中必须要有的机构。
1863年,由各国创立了国际红十字会总会,瑞士、法国等十二个国家在日内瓦签署《改善战地武装部队伤者病者境遇之日内瓦公约》,公约提出,各国军队中医务人员和伤病军人,应该予以照顾,这是出于人道主义。
奥斯维辛集中营,是德国纳粹秘密组建的,针对俘虏的一次残酷屠杀在日内瓦公约中签字,并不代表这个国家就会遵守日内瓦公约,比如德国。
德国纳粹集团,在二战中做了很多灭绝人性的丑事,他们杀害犹太民族,希望把犹太人在这个世界上杀光,希望他们绝种。
奥斯维辛集中营就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秘密组建的。
他们声称不受日内瓦公约的管辖,大肆屠杀俘虏,在很多地区,对俘虏进行无情虐待。
一个耍赖的人,就算在公约上签字了,也不会付诸行动日本在抗战时期,南京大屠杀依旧历久弥新,30万手无寸铁的人,在日本的铁骑下被无情屠杀,日内瓦公约本来可以保护他们,但是,日本这些侵略者无疑是强盗。
在抗美援朝战争中,美军后来把投降看成是天经地义,因为他们知道有日内瓦公约,在政策上优待俘虏,这也是一种强盗逻辑。
美国、日本都曾经做过虐待俘虏的事情,但是,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却认为是天经地义。
文/小雪历史微鉴,古事新说,快意江湖!欢迎大家留言讨论,喜欢的点点关注。规定士兵不得毁坏敌军的遗体,主要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死者为大,另一方面,如果你的士兵毁坏敌军的遗体,对方出于报复同样会对你们士兵的遗体,进行破坏的,所以这是两败俱伤,损人不利己的行为。
对于收容各自战士的遗体,双方一般都很有默契的,因为在战场上不可能只有一方士兵的尸体,只要战争打响,一般都会有敌我双方的尸体,而收容问题只能战争打完以后了,而有些是随打随收,那只限于是在向前推进时发生的少量人员伤亡,专门会有一队人负责向下抬伤员和战死士兵的尸体,而战争程一边倒的势态时,一般败的那一方会一去不回头,那打扫战场的事情就由胜利方和红十字会来负责了,而如果对方想要替战友们收尸,那胜利方一般会提供便利,让对方把自己的弟兄们抬下去,这是出于人道考虑,大部分是因为不想替敌人收容这些太麻烦而以。
而敌人不回头的情况发生后,尸体会很快被收拾干净,尤其是在夏天还有春雨季,因为这两个季节是最容易导致尸体腐烂的情况发生的,那瘟疫也会随之流行,加之恶臭,这比一场毒气战及细菌战的杀伤力都大,那导致的后果会更严重。所以,出于这种考虑,战后敌、我方尸体的收容问题是第一要务。
在战场上,战死是正常的事儿,而出于对对方战死士兵的尊重,大部分战胜者都会帮助对方把尸体堆积起来,然后让对方前来处理,而日本是最不尊重敌方士兵遗体的国家,他们的士兵通常会拿这些敌人的尸体来取乐或直接焚烧并丢弃。当然,日本士兵对自己的生命也不当回事,只想着为天皇尽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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