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睡梦中离世,是否意味着不知道自己已经死去
6432023-08-24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禁止堕胎意味着男女不平等吗的一些知识点,和中国为什么不禁止堕胎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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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真的不是关键?全国一年堕胎多,证明育龄女人避孕措施没做好,女人堕胎次数多了,对身体有害无益,严重的导致终身不育。关键话题是保护妇女的身心健康,找出堕胎多的原因,如何控制住堕胎。
堕胎是女人的专利,包括未婚被强暴,未婚同居,已婚妇女不想再生育的堕胎。不管有没有经验,女人都知道堕胎毁坏身体,除去被强暴、避孕措施偶尔失败之外,都可以避免。
在我国二胎政策没有放开,实行计划生育的年代,各基层计划生育部门都是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包括套和药等,现在可能不免费发放了,我也没领过。
我想全国堕胎多的原因,是青年男女未婚同居导致的,应该占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现在国家法律上没有规定,恋爱期间男女不准同居,现在的女孩儿,不是离家上学,就是外出打工,家长看也看不住,管也管不了,也不是避孕药具不免费的问题,要想防止怀孕,自己也买得起。
堕胎的主力军是育龄期女人,减少堕胎关键看这个年龄段的女人,有没有自觉性和自我控制能力。年轻女人没有在结婚之前就做绝育手术的,为了自己的身体少受伤害,保住自己的女儿身,结婚时能找个好婆家,婚后家庭幸福美满,给自己的父母少添加烦恼,
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努力做到婚前不发生性行为,每个年轻女人都这么做了,社会上堕胎的现象就会明显减少。
坚持反对。
生育只有女性特有的,既然女性有生育能力,那么相应的,也有堕胎的权利,请问有人真的思考过女性为什么堕胎吗?只知道盲目拒绝女性的权利和自由,一旦堕胎变成法律上所禁止的行为之一,会出现大量一尸两命的后果,请问支持堕胎违法的一方承担得起吗?
俗话说,站着说话不腰疼。
你好!从你的问题中,我猜测你的意思是说,通过禁止人为选择胎儿性别(将女性胎儿堕胎),从而提高女性婴儿的出生率,调节人口性别比例,从而解决歧视女性的问题?人为选择胎儿性别的确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但是我觉得你可能在思考中有倒果为因,所以在这些环环相扣的问题中抓住了其中一环,但没有看到它们之间的复杂关系。
首先,我国本来就是禁止胎儿性别鉴定和人为选择的。2002年,原国家计生委、原卫生部、原药监局联合发布的《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和2016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对这一规定发布的解读,都禁止医生告知父母胎儿性别。然而,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为选择胎儿性别的事情发生呢?看看什么“滴血”验性别、甚至什么淘宝“生男灵药”,就会知道法律的禁止和科学的普及都只是一方面,只要重男轻女的思想还在,什么政策都会被人找到对策。因此,胎儿性别选择和性别歧视,应该说后者是因,前者是果,想要通过解决前者来解决后者,是不会有效的。
其次,同理,重男轻女和歧视女性的现象,也并不是因为“男女比例失调”。而是重男轻女、歧视女性,部分导致了现在的人口性别比例。
最后,任何对于女性的解放,都不能建立在对女性身体加上更多的限制的基础上。虽然我想你的意思是说,很多女性也是受到重男轻女的思想的影响,甚至是受到家人的压力,而不得不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人为选择,如果限制堕胎可以留住一些女婴。在胎儿性别选择这点上,你说的没错,人为选择胎儿性别的确是十分有害,但如果只是限制堕胎,首先影响的一定是女性本人。历史上堕胎和避孕的权利对于女性解放的作用十分重大,通过学习生育知识、避孕、以及能够在医院里进行较为安全的堕胎,女性终于不再是生育机器,而得以由自己决定什么时候生育。(美国现在的保守派拼命打压女性的堕胎权,使得堕胎昂贵、麻烦、甚至不安全,就是一种对女性危害很大的行为。)所以,要解决人为选择胎儿性别的问题,唯一的真正的办法——也许很困难、也许见效很慢——就是不懈地宣传男女平等(这也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让人们从思想上真正支持和尊重女性的生命和自由发展。
佛教说:堕胎的女人是罪人,夫妻浪费精子和卵子的更有罪,应该捐献!应该立法!疯狂堕胎会使社会男女比例失调!禁止堕胎意味着男女是平等的、不是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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