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学院士(土壤学相关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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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集体土地上盖医院,看你所建医院是集体的,或是个人的而定,如果是集体的别人赞成,如果是你个人的,应该是不允许,因为你所建医院,是属于个人财产,用的是集体土地,所以属于违规,违法的,你查一下法律、法规就知道了,其中有规定个人不能侵占集土地或财产,如果是侵占了,应该已经违法。
朱显谟(1915年12月4日—2017年10月11日),男,上海崇明人,土壤学与水土保持专家,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水土保持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1940年朱显谟从台湾中央大学农业化学系毕业后进入江西省地质调查所,后转入重庆北碚中央地质调查所土壤研究室工作;
1949年在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任职;
1959年前往中国科学院西北生物土壤研究所工作;
1991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
1998年转为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
1978年,对黄土区土壤侵蚀分类系统的研究,陕西省科学大会奖。
1978年,《中国土壤》(参与编写),全国科学大会奖。
1978年,《中国土壤》(参与编写),陕西省科技成果奖。
1979年,对新疆托木尔峰综合考察研究(以朱显谟为主),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二等奖。
1987年,对陕西省土地类型及其发生演变的研究,陕西省科技成果三等奖。
2017年10月11日在陕西省人民医院逝世,享年102岁。
朱显谟主要从事土壤、土壤侵蚀、水土保持和国土整治研究。
有要求的。商业用地是不能建民营医院的。商业用地不能改变其土地性质和土地用途,是可以在商业楼建完毕之后租用商业楼开医院是可以的,直接建设医院是不行的。土地性质为办公的也不行。医院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对某种具体用地所规定的用途。
需要土地部门,规划部门和市政府的规划委员会统一研究决定如果是医院需要扩大,就要向政府部门或者是卫生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政府的规划委员会会根据申请的内容,组织一些相关的单位,比如说土地局,规划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来研究决定这样的话,还需要办理一些具体的手续才能取得医院的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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