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精神的冷知识 释放精神的冷知识有哪些
8312023-09-09
大家好,感谢邀请,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一下有精神病史影响考事业编制吗的问题,以及和六种人不建议考编制吗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还不太明白的话,也没有关系,因为接下来将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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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乡镇工作过11年,当过党委委员兼党政办主任。乡镇的职工不全是公务员,有的是公务员,有的是事业编人员,有的是“三支一扶”人员,有的临时工聘员。乡镇工作辛苦繁忙、加班加点、责任重大。
一、乡镇属于什么级别?①正科级。大多数乡镇的规格与一般的乡镇一样,都是正科级。比如:四川省宜宾市宜州区XX镇,该镇的规格是正科级。
②正处级。直辖市市辖区的乡镇的规格比一般的乡镇高两级,属于正处级。比如:重庆市万州区XX镇,该镇的规格是正处级。
③正处级。副省级城市市辖区的乡镇的规格比一般乡镇也是高两级,属于正处级。比如:南京市江宁区XX镇,该镇的规格是正处级。
二、乡镇有多少公办人员、公职人员和公务员?我在乡镇工作过多年,干过党委委员,熟悉了解乡镇(街道)情况。街道办事处公办人员较多,只要是在乡镇工作的人员都可以称为公办人员,主要有四种:第一种是公务员;第二种是事业编人员(管理岗、专技岗、工勤岗);第三种是“三支一扶”人员;第四种是临时工聘员。第三种的“三支一扶”人员,一般都是临时帮助工作人员,人数不是很多,这里不做讨论。第四种的临时工聘员,没有编制,但也算是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每个镇根据各自实际,自行进行招聘,工资从各自财政支出,县里一概不负责。我在乡镇工作期间,临时工聘员不是很多,一个10万人的乡镇大概只有30个聘员。下面重点说说乡镇的公务员和事业编人员这两种公职人员。
公职人员分为公务员编和事业编两种。乡镇公职人员与其户籍人口和土地面积有关,大一点的乡镇公职人员数量大概130个,少一点的100个,这里不算公立医院的在编医生和公立学校的在编教师。另外,像经济发达的长三角、珠三角的乡镇,其公职人员数量可能超过200个。假设一个乡镇10万户籍人口,算是乡镇,下面我们以机构改革后的乡镇编制为例,说说该乡镇公职人员数量。
(一)“乡镇六大办”公职人员大概53个。该镇属于较大的街道,公务员编制相对较多,除去书记、主任、人大主席、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主任、人大副主席等15个镇领导,还有38个其他公务员,主要分布在镇六大办公室:①党政综合办公室;②基层党建办公室;③经济发展办公室;④社会事务办公室;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⑥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这其中,党政办人员最多,大概有8个,1位主任,2位副主任,5个普通公务员。基层党建办公室人员也不少,与党政办差不多。
(二)“综合执法大队”公职人员大概20个。改革后,镇成立了综合执法大队,执法领域包括环境、国土、交通、城镇管理、农业、文化等领域,属于副科级事业单位,人员大概有20人。
(三)“三个服务中心”公职人员大概40个。机构改革后,乡镇成立了三大副科级事业单位,即:①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③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人员编制大概有50名,其中: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15名,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5名,政务(便民)服务中心10名。
(四)“一个服务站”公职人员大概7个。退役军人服务站是乡镇新成立的正股级事业单位,人员数量大概7名。
综上,乡镇公职人员(公务员和事业编人员)数量为:53+20+40+7=120名,其中公务员有53名,事业编有67名。这里不算公立的公立医院的在编医生和公立学校的在编教师,如果算上,可能有120+90+250=460名。
有精神病史影响考事业编制吗?怎么说呢,就我了解的情况,精神病史对于报考事业编制的影响是存在的。但同时这种影响又不是存在于每一个看那个福后全包括事业编制的患者身上。
讲一讲我身边的患者报考事业编制的真实遭遇其实有精神病史的人,也有很多是可以正常生活的,一些人可能很多年都没有发病,一些人可能永远都不会有发病。所以,从社会能力和工作能力上讲,一些恢复很好的患者朋友是完全有能力胜任事业单位的工作的。
但是现实中患者朋友确实有很多没办法行使自己选择就业最基本权利的情况。有人说这是事业单位对报考人员的基本要求,但我倒是觉得这种要求本身就存在一些歧视色彩。
曾经有一名年轻的女患者,在高中的时候换过抑郁症,休学治疗完全缓解后又回到了学校完成了高中学业,参加了高考。大学毕业后也是报名参加了本地的事业单位招考,但在进入面试前被告知曾经得过抑郁症,不符合相关规定。家属还来找过我这个医生,问问是不是有人来医院查患者病历。我说没有,一般也只有公检法部门才有权利在出具单位介绍信的前提下调取患者病历。所以,到现在我们也不知道患者多年前的就医经历是通过哪里查到的。
还有一名更优秀的患者,重点大学研究生毕业,但发病后休息了几年一直坚持治疗。后来也达到了完全缓解的程度,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前年来告诉我,通过人才引进,进入了当地的事业单位,成为了自己梦寐以求的教师。她的诊断还要严重于抑郁症,但确没有受到影响。所以,还真说不好会不会出现影响。只能说,影响是存在的,但对每个人的影响可能各不相同。
如果患者的精神疾病已经达到了完全缓解的程度,那不就是说患者可以完全恢复社会功能,那为什么不能给患者一个回归生活的机会呢?我们是不是对于患者朋友还是存在歧视呢?这种歧视是不是广泛存在呢?
你好,“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人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是三个不同的概念,涵盖的范围不同,有比较明显的区别。
例如,很多财政供养人员不是在编人员,在编人员也不一定都由财政供养。
另外,在编人员肯定是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而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不一定有编制。
第一种情况很常见,财政供养人员不一定是在编人员。例如,目前法检两院中的书记员基本都采用聘用制的形式,有两种用工模式:一种是直接聘用,由法检两院和书记员签订《劳动合同》,由财政直接供养;另一种是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和书记员签订《劳动合同》,再派遣到法检两院工作,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福利。但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工资支出最终还是由地方财政进行支出,也属于财政供养。
除此之外,像是环卫工人、大学生村官等等都是由财政供养的非在编人员。
第二种情况,在编人员不一定由财政供养。最常见的就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在事业单位改革完成之前,正式工作人员依然使用事业编制,但是工资福利由单位自行解决,而非财政拨款。
第三种情况,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不一定有编制。正常情况下,党政、人大、政协、监察、审判、检察、民主党派机关中的工作人员使用行政编制,可分为干部身份的公务员和工人身份的行政工勤人员。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按管理模式的不同可分为参公管理和非参公管理,按岗位可分为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岗。其中,工勤岗是工人身份,基本都是退役军士(士官)安置而来;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基本是干部身份。
但是,有些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是没有编制的,我仅举两个例子:
第一、消防员。根据官网公布的信息,“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行政编制总规模内,单列消防员专项编制,编制不具体到个人”。
简单来说,一支消防救援队伍有一定名额的消防员编制,但消防员个人是没有编制的。只有通过国考或消防院校定向培养,成为消防指挥员后,才是行政编制的公务员。
第二、公立医院备案制员工。这些员工也是通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进入的,但实行报备员额管理,“占编不入编、定岗不定人”。
简单来说,就是医院有这个岗位的编制,但个人是没有事业编制的。
如果遇上事业单位改革,医院撤销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会安排到其它事业单位工作,仍旧保留编制;而备案制员工的岗位一旦撤销,需要自己去找工作,稳定性差一截。
当然,在正常情况下,备案制员工和事业编制员工的待遇是基本没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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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岭南通途,我来回答!
什么情况下,子女不能当兵,考公务员?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我长期接触征兵工作,对于人事方面的事情也比较熟悉,曾经也参加过公务员、事业编和征兵的政审!
很多人可能会说,只要父母有过任何的违法记录,子女都不能当公务员,也不能当兵,这种说法其实根本不对,因为在进行政审工作的时候,主要对象是子女本人,父母只是辅助政审对象,这一点一定不能搞混,不然非常容易误导群众。
一、父母有一般的违法记录,其实不影响子女考公务员和当兵首先第一个需要和大家说明的问题,那就是如果父母有一般的违法记录,其实不影响小孩考公务员,也不影响小孩去部队当兵,这一个观点一定要树立起来。
我看有其他很多的朋友在讨论,好像说只要父母有一点点的违法犯罪记录,小孩都不能去当兵,都不能去考公务员,这种说法毫无疑问是错误的,如果你真的信这种说法,也许会耽误你小孩一辈子的前程。
我因为工作的关系,对于当兵和考公务员政审环节里面的一些细节比较清楚,我可以非常明确的告诉大家,政审规定是有非常清晰的规定,只要不是规定的情形,其他一般的违法行为,不会对小孩造成什么影响。
比如说可能有一些父母,在年轻的时候不懂事,做过一些偷盗或者是与别人打架等等这样的违法情况,这些情况不会对小孩造成任何的影响,因为他们当初在犯下这些错误的时候,已经受到了相应的惩罚,这些违法行为也不会对小孩的成长造成多大的影响。
二、父母有过政治性犯罪,会严重影响子女考公务员和当兵在刚才我给大家说了,如果父母是一般的违法行为,不会对小孩造成什么大的影响,但是如果父母的违法行为属于政治性的问题,那么对于小孩的影响就非常大。
政审最关键的就是看小孩有没有政治上的问题,所以这一点一定要注意,如果作为小孩的父母,你曾经去做过一些违反政治言论或者是政治行为的活动,并且记录在案,那么对你的小孩影响非常大,只要你有这一方面的违法行为,你的小孩基本上不可能去当兵,也不可能去当公务员。
因为政治性的违法问题会影响小孩,如果父母本身就有政治性的问题,在思想上面就存在很大问题,那么他们在教育小孩的时候,也会把自己的思想融入到小孩的思想当中,小孩可能就不是一个政治纯粹的人。
这就好比一个公司在招人的时候,这个员工根本就不认同公司的管理体系,也不认同公司的一些价值观念,那么这个公司怎么可能要这样的员工呢?你连基本的认可都没有,基本的归属感都没有,招录这样的人进来,只会破坏公司的团结。
三、女女本身有违法犯罪问题,会对考公务员和当兵有很大影响刚才前面两点我给大家分析了,父母有什么样的情况会影响小孩,什么样的情况不会对小孩造成多大的影响。
其实不管是去部队里面当兵,还是去报考公务员,在开展政审工作的时候,最主要的对象还是小孩本人,如果小孩本人有违法犯罪记录,那么对他自己的影响就非常大。
在开展政审工作的时候,最主要审查的对象就是小孩本人,如果小孩本人曾经有过一些违法犯罪的记录,不管大小都需要慎重对待。
对于青年本人进行政审工作,其实在规定里面也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只要是出现了规定当中出现的情况,都不能够去当兵,也不能够去当公务员,这一点也非常明确,并不是大家想象中那样,好像什么违法犯罪记录都不能够去。
父母在小孩去当兵,或者是去考公务员,其实在政审这个环节,只是起到辅助的作用,因为他们并不属于主要的审查对象,只要他们没有违反政治言论,或者是政治言行等等这方面的违法犯罪记录,就不会对小孩有多大的影响。
四、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不需要整天担惊受怕今天给大家分析了这样一个问题,我相信看到这里很多人对于政审的情况,有了一个比较基础的认识,也不需要因为自己曾经有过一点点的违法犯罪记录,就害怕担心影响自己的小孩去当兵,或者是去当公务员。
但是话又说回来,不是你有一点违法犯罪记录,不影响小孩就可以去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因为一旦你做了这些事情,你自己本人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
在平时的生活和工作当中,我们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不管什么样的情况,都不会对你的小孩造成大的影响,自己不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你也能够过得很开心,一家人也能够非常幸福。
畏法度者最快乐,这句话送给所有的朋友,也希望我们所有人在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的时候,都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而不是通过暴力或者是其他违法的方式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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