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特一营演员(我的特一营演员表小岛)
6602023-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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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耕社会里,牛是重要的生产工具,不仅是明代,从西周时期起,就严格禁止宰杀耕牛。
在《礼记·曲礼》里就有记载:“诸侯无故不杀牛”。秦代的秦律里设有保护耕牛的律条,禁止在牛马经过地方设置陷阱,即使为造成伤害也要处罚。
到了汉代,规定更为严格,《汉书·龚遂传》里记载:“禁私杀牛马,牛用耕田,有宰食者,杀无赦”。宰牛直接可以判处死刑。不仅宰牛是重罪,盗牛也是重罪,汉律规定盗窃耕牛“与杀同罪”。
唐代在法律上规定更加细致,《唐律疏议》将屠牛行为分为“故杀”、“误杀”、“盗杀”,根据情节的不同,处罚不同。
宋代的《宋刑统》规定盗杀牛马的,“头首处死,从者减一等”;伤害牛的,“首处死,从减一等,创合可用者,并减一等”。即使杀自己牛马的,也要“脊杖十七”。所以《水浒》里好汉动不动就三斤牛肉的事是不可能的,真的这么点菜早就被人扭送官府了。
明代只是延续了历史上的习惯而已,《大明律》规定:“凡故杀他人马牛,杖七十,徒一年半;私宰自己马牛,杖一百。耕牛伤病死亡,不报官府私自开剥,笞四十”。耕牛就算伤病死了,也不能随便宰杀,要报告官府,等查验以后才能处理,否则还是罪。
甚至在解放后,也一度有关于禁止随便宰杀耕牛的规定,1955年,国务院颁布了“禁止任何的机关和农民私自宰杀耕牛”的规定,只是后来随着机械耕田的普及,才逐步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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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小时候,大人们说不能杀牛,谁杀牛,牛叫一声谁就活不了了,牛告到阎王哪里,还有谁杀牛下辈子会转成牛,今天还有人说春雨贵出油,瘦馬不瘦牛,意思是春天牛有用不能落膘
以前我国是农业国家,以农业为主。当时耕种田地不像现在全部机械化,都是以大牲口为主如牛马驴骡。而马一般用作军事用途很少用于农业而且骡子量很少,那么剩下的只有牛和驴。
而驴用于农业比牛差的太多了,只有牛最退合耕种,所以要特别保护耕牛。
从古到今,农民耕种劳作,辛辛苦苦,起早贪黑。
从我记事儿起,那时还在生产队,每个生产队都有十来头牛,有固定的饲养员。白天饲养员撵着牛上山吃草,晚上把牛圈回牛圈里。牛晚上不用喂,因为牛是反刍动物。生产队养这些牛主要是用来耕地,秋季没有牛耕地,单凭人翻地太费时费力。
到了七、八十年代,联产承包责任田下放后,集体的牛也分到户了。三五家合一天牛,轮流着来放,到了秋天,一头牛拉不动一张犁,就又得和其他人家结合。四、五才能犁一次地,与别人合牛不方便,于是,就把牛卖了,自己一家养一头牛。也是六、七家结合轮流来放牛,每家放一天,六七天放一天牛。一下子我村里有几十头牛了。到上世纪末,有了犁地车了,都嫌放牛费气了,陆续把牛卖了。
现在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了,家里只剩下六、七十岁的老人了。大部分农户又买了微耕机,使用方便,又好操作,耕地时用用,不用时放起来,省工省时又省力,没有人养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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