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五期规划公示(成都地铁五期规划公示何时出台?)
9042023-09-02
很多朋友对于项目建设批前公示是什么意思和项目建议书可以不写吗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一:备案制项目立项流程和准备材料
(一)立项流程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
1项目单位向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投资科提交申报材料。
2发展改革部门对备案项目进行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经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可延长至14个工作日)做出是否同意备案的决定。对同意备案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出具项目备案文件(即立项批文);
3对不同意备案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出具不予备案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备案的理由。
(二)准备材料
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报告
2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在核准制和备案制项目申报时,虽然要求编制的是项目申请报告,但大多都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代替了。
二:核准制项目立项流程和准备材料
(一)立项流程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13个工作日内办理)
1、项目单位将项目申请报告及附件提交项目建设地县以上发展改革部门,逐级上报至核准目录所规定的有权核准的那一级发展改革部门受理核准。
2、受理核准的发展改革部门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3、发展改革部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通过审查行文出具核准意见(即立项批文),项目单位持核准意见办理其他报建手续。
(二)准备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要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程度)
2企业正式申请文(要求为带文号的正式文件,内容要求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以及特别需要说明的情况.)
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申请表(发改委网站下载)
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
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6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7城市规划部门的初审意见
8国土资源部门的预审意见(或土地使用证,招拍挂确认书)
9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有关行业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10其他资料(包括特殊区域准入意见,如秦岭北麓保护办等)。
三:审批制项目立项流程和准备材料
(一)立项流程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13个工作日内办理)
1、项目单位将可研报告及附件提交项目建设地县以上发展改革部门,逐级上报至审批目录所规定的有权对项目进行审批的那一级发展改革部门。
2、受理审批项目的发展改革部门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3、发展改革部门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通过审查行文提出审批意见(即立项批文),项目单位持审批意见办理其他报建手续。
(二)准备材料
1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需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
3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4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5资金来源证明或承诺文件
6城市规划部门的初审意见
7国土资源部门的预审意见(或土地使用证、招拍挂确认书复印件)
8项目单位正式申请文件(要求为带文号的正式文件,内容要求包括项目基本情况以及特别需求说明的情况)
9其他材料(包括特殊控制区域准入意见,如秦岭北麓保护办等)
10项目决策依据(包括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或会议纪要等)
11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包括文物、水务、林业、铁路等)
12营业执照复印件。
批前公示一般指对各级规划、项目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规划部门再视公示情况决定是否许可或做相应调整,特别对于某些敏感的、可能影响公众利益的规划和项目尤为重要。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六十条对公示听证程序有明确的规定,并强调了法律责任,批前公示为规划许可的法定程序。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中规定:
1.严格控制农用耕地改为非耕地,占用农村土地单位必须经过相关程序审批手续,没有经过审批是禁止私自改变土地原有用途。
2.土地管理法中还有明确规定:任何个人或者单位进行建设并且需要使用土地,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经过批准的个人建设用地以及企业建设用地被依法批准的,不用再申请。】
【经依法批准建设公共设施以及公益性质的,不用再申请】
3.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通过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以及其他费用后,就可以使用土地了。
4.没有经过审批而占有农村集体土地的,村委会有权利撤销并收回土地;所以占有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必须去申请批准文件。
建设用地所需要的申请材料:
预审申请表
建设用地预审计划书(项目基本情况、占用面积、征地补偿费以及山地复垦资金的安排情况等)
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以及备案批准文件
拟址项目如果是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则还需要危害性评估报告。
建设用地许可证办理如下:
1.可以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的必须符合城乡规划条件
2.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只有在取得《项目选址意见书》、有国有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和他相关文件)才可以去办理用地许可证;
3.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才可以办理建以出让方式提供的建设用地许可证;
4.取得国有特殊项目审批部门的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可以办理用地许可证;
5.建设项目涉及到国有部门的,需要拿到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书才可以办理用地许可证。
农村建设用地在有批准文件时可以自由建设厂房,但同时还要具备农用地转让手续。没有的话去申请否则即使占用了也会被依法收回。
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实行审批制,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实行核准制,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
核准制与审批制有着本质区别:
首先,适用的范围不同。审批制,只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政府性资金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则适用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项目、限制类项目。
其次,审核的内容不同。过去的审批制,政府既从社会管理者角度,又从投资所有者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核准制,政府只是从社会和经济公共管理的角度审核企业的投资项目,审核内容主要是“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而不再代替投资者对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进行审核。
第三,审核的程序不同。审批制,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五个环节,而核准制只有“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备案制,对于大多数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将不再审批,而是由企业自主决策,按照属地分级管理的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有效地实行备案制,政府可以全面掌握投资信息。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核准制,还是备案制,企业都要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城市规划等许可手续和减免税确认手续。
第四、国家已颁布了《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共涉及13大类,67个方面的项目。其中,除需国家核准的项目外,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2项,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18项。省发改委按照《决定》要求,研究提出了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特别是对18项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本着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利于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管,有利于提高效率和方便企业的原则,划分了省、市、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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