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历史上,有哪些害人害己的行为(在战争中用来伤害人)

匿名- 2023-08-20 15:06:29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历史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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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什么是战场纪律内容是什么
  2. 战争历史上,有哪些害人害己的行为
  3. 战场上,长官投敌,手下士兵可以拒绝服从吗
  4. 二战中有个“不准医疗兵射杀敌人”的规定,这是真的吗为什么

什么是战场纪律内容是什么

战场纪律:中国人民解放军维护战场秩序的法规。从建军开始就有严格的战场纪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中,对军人违犯战场纪律的犯罪行为作了刑罚处罚的规定。维护战场纪律,主要通过教育提高全体军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对于维护战场纪律有功的人员给予奖励。对于严重违犯战场纪律构成犯罪的人员,除对临阵叛变投敌分子阻止无效可就地果断处置外,均交军事法院依法惩处;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按军纪处理。

战争历史上,有哪些害人害己的行为

1940年7月起,重庆军事委员会以参谋总长何应钦、副参谋总长白崇禧的名义,向延安方面提出关于“八路军和新四军的作战区域”问题,同时附带一个近乎命令式的要求:“八路军和新四军之各部队,限时全部开到河北、察哈尔两省以及山西北部地区,并将新四军纳入第18集团军作战序列”。归根到底,这是那位蒋某人要进行所谓的政治设防,不允许我军继续活跃在华中及其华东地区。

(新四军军长叶挺)

何应钦的命令还包括:无论八路军还是新四军的部队,今后非奉军事委员会命令不得擅自越出“规定之地区”,同时“第18集团军除编为三个军六个师(两旅四团制的整理师)和三个补充团外,可再加两个补充团,不准再有支队建制,新四军编为两个整理师”。这就意味着,要求已经在敌后形成有利态势的八路军和新四军,放弃通过艰苦奋战和浴血牺牲换来的大片抗日根据地,全线后撤并自我缩编。

从战略层面上讲,这等于极大解除了侵华日军在后方战场上所面临的兵力空虚局面和军事压力,与助敌为虐无异。甚至连日军情报部门都对这一命令大感意外,南京的“中国派遣军”、北平的“华北方面军”各级参谋部门,昼夜研究重庆方面的真实意图,却仍然没有判断出来:重庆政府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真会下令中国抗日军队自相残杀。

(新四军政委项英)

而重庆方面的军事部署却是紧锣密鼓,不仅调动第八战区胡宗南部封锁陕甘宁边区、还密令第三战区顾祝同部从抗日前线抽调部队包围皖南地区,同时再令汤恩伯第31集团军和李品仙第21集团军(原属第五战区)向东移动,准备配合苏北的韩德勤向华中地区的八路军、新四军发起进攻,同室操戈的罪恶企图显露无疑。

1940年12月9日,重庆军事委员会下达最后通牒式的命令:长江以南之新四军,全部限于本年12月31日开到长江以北地区,明年1月30日前开到黄河以北地区作战;现在黄河以南的第18集团军所有部队,限本年12月31日止,开到黄河以北地区。同时还给新四军北移专门规定了路线,那既是一条陌生的路线,也是一条危险的路线。

(新四军参谋长周子昆)

为了顾全抗日大局,新四军军部率领一个教导团、一个特务团和第一、第二、第三纵队的各两个团共9000余人,于1941年1月4日起在叶挺和项英的领导下开始北移。两天后的1月6日,当新四军部队到达皖南泾县茂林地区时,遭到第三战区顾祝同所部的八个师(第32集团军上官云相为总指挥)70000余人的突然袭击,新四军除2000余人突围成功和少数被俘外,大部壮烈牺牲,这就是震惊中外的“皖南事变”。

重庆方面和蒋某人单方面认为,他们这种无耻的行径必然得到侵华日军的“默契配合”,短时间内日军不会在正面战场对重庆政府军发动攻势。而事实却是严重打脸,由于华中敌后战场的新四军暂时无力继续牵制敌人,日军迅速抓住这个机会从华中向华北大举增兵,目标则对准了黄河以北、被他们称为“华北盲肠”的中条山防区。

(参谋总长何应钦)

日寇原本在中条山附近只有第35(豫北)、第36(晋城)、第37(运城)三个警备师团,以及临汾方向上的第41师团,这四个师团还要分出相当兵力对付八路军部队,因此是无力大规模进攻中条山防区的。然而“皖南事变”的发生,使日军得以从南昌抽出第33师团、从苏北抽出第21师团以及大量特种兵部队,集结在中条山一线的日军顿时增至10万人以上。

1941年5月7日深夜,在华北方面军司令官多田骏和第1军司令官筱冢义男的统一指挥下,日寇纠集六个师团、两个半混成旅团的兵力,采取“中间穿透、四面合围”的战法,对第一战区的中条山阵地实施猛烈进攻。卫立煌麾下的两个集团军20万人迅速土崩瓦解,其中阵亡42000余人被俘35000余人,其他大部溃散,第一战区黄河以北的前进阵地不复存在。

(第三战区顾祝同)

中条山会战于是被蒋某人称为“抗日最耻辱一战”,而这次战役日军能够在华北调集重兵,完全是“皖南事变”带来的恶果。日军在击破第一战区中条山防区主力后,又得以集中力量“扫荡”八路军华北各抗日根据地,中国的抗战形势由此进入最艰难的时期。重庆政府和蒋某人的所做作为,属于彻头彻尾的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如此“害人害己”的行径,也在抗日战争史上留下极不光彩的一页。

实际上,重庆方面还有进攻陕甘宁边区、以及中原地区八路军和新四军的原定计划,但是日军的大举进攻令其灰头土脸,并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同时也遭到举国上下的痛斥。遂不得不改变初衷谋求联合抗敌,在国际国内的巨大政治压力下,没有将恶劣的害人害己行径进一步扩大化。

(第一战区卫立煌)

战场上,长官投敌,手下士兵可以拒绝服从吗

其实这是一个很深刻的问题,抗日战争期间发生过许多次投敌事件,但结果却不尽相同,有的是长官投敌后把部队整建制拉走成为伪军,比如吴化文;有的是长官只能带着亲信叛逃,比如邢仁甫;有的被部下发觉后活埋,比如石友三,其问题的核心,在于一支军队的性质是否“私有化”。

《亮剑》中一定要加上楚云飞老部下钱伯钧准备反水投敌的情节,其实是有所喻指的,因为阎锡山的晋绥军在抗战期间确有高级军官和部队投敌的行为。而在剧中,日军宪兵队长平田一郎只需搞定钱伯钧和营副两个人,几乎就可以拉走这支近2000人的队伍,充分说明了军阀部队的私有化性质。

在民国时期的杂牌军阀军队中,维系上下级关系的是兄弟、同乡、亲戚等多种私人关系,下级只听顶头上司的命令,士兵则只认长官,没有对错之分。这样的组织结构,造成只要军事主官决定倒戈或反水,哪怕是投敌当汉奸,大多数士兵也会跟着盲从,个别不从的也许会有,但结果一定凶多吉少。

根本的缺陷在于部队没有政治思想工作,完全凭借私人关系和利益集团来带兵,部队成为长官的“私家兵”。钱伯钧是楚云飞多年的兄弟和部下,翻起脸来指挥一营的官兵们差点把团长给灭了,因为他们只听从钱伯钧这个顶头上司的命令,管你团长师长呢。

《亮剑》骑兵连长孙德胜的老长官石友三,其试图投敌和被干掉的情况比较特殊,出身于西北军的石友三一直与日军勾勾搭搭,并且签署了“互不进攻”的协定,但尚未正式投敌。而新八军军长高树勋只是他“理论上的部下”,即所部归石友三节制,两人本来就有过节,再加之石友三第69军政治部主任臧伯风警觉后与高树勋密商,所以才能够在1940年底把石友三诓来活埋掉。

也就是说,如果不是高树勋提前干掉了这个家伙,当石友三正式投敌时,是一定能够带着其基本部队69军成为汉奸队伍的,因为这支匪气十足的队伍是石友三本人一手带起来的,完全是他的私人武装。类似于孙德胜这样不从的低级军官或士兵,只能以“开小差”的办法脱离部队,公开反对必然死路一条,因为大多数部众只听从石友三的。

抗战期间黄埔系中央军整体主动投敌的事件鲜有发生(山穷水尽情况下投降不计),一方面是蒋介石的抵抗意志比较坚决,一方面是黄埔军校开办了政治科目,学员具备一定的思想意识和国家观念,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比较谨慎,中央军各军师级单位都设有“政训处”,主要工作即是防控官兵的思想动态。

但杂牌军尤以西北军的投敌数量最多,一方面是蒋介石的歧视和排挤,一方面确实说明冯玉祥的治军方式太成问题,“曲线救国”只是借口,缺乏民族气节和抗战意志才是真。老冯一生倒戈八九次,每次只要他下定决心了必然事成,没听说哪个部下能拦住他的,因为西北军什么五虎将和十三太保之类的军官是他提拔起来的,士兵是他们自己招的,他冯玉祥就是家长。

我们的八路军是党的队伍,并且有“军政双首长”和“支部建在连上”的政工制度,因此队伍绝不可能成为某个人的。115师教导第6旅旅长(地方武装扩编的部队)、冀鲁边军区司令员邢仁甫生活腐化,又对组织上调其去延安学习持抵触态度,于是在1943年7月杀害了老红军、副司令员黄骅同志,试图率领所属部队投敌。

然而邢仁甫想错了,即便杀害了黄骅将军,他的叛变行为仍然遭到部队干部战士的坚决抵制和不从,身边的工作人员也纷纷摆脱他的控制,无奈之下他只好带着老婆和少数几个亲信跑到天津投靠了日本人。

1949年在解放天津的战斗中,已经成为国民党专员兼保安司令的邢仁甫被活捉,公审后被处决,而为了纪念黄骅同志,1945年特将河北省新青县更名为黄骅县。

二战中有个“不准医疗兵射杀敌人”的规定,这是真的吗为什么

二战期间的欧洲战场上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任何国家都不准将枪口对准医疗兵和飞行员,一旦伤害到他们,就要面临严重的惩罚,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医疗兵在接受保护的同时,也不能射杀敌人,就算敌我双方打的你死我活,都不可以拿起枪干架,否则后果十分的严重。不过又有多少国家会遵守这样的规定呢?

我们都知道,战场上每个队伍里都有医疗兵的存在,他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帮助伤员,拯救生命,不管敌我双方打的多么的激烈,他们仍然可以挺起腰板在战场上来回的奔波,毕竟他们是非战斗人员,但如果拿起枪跟敌人干架的话,那么性质就完全变了。

曾经在太平洋战争期间,有一位美国医疗兵看到己方死伤严重,于是他赶紧救治伤员,就在这个时候突然过来了一批日本名鬼子,眼看鬼子越来越进,伤员们面临着危险。他不得不捡起身边战友的机枪对着鬼子就是一顿扫射。事后,很多人不理解的是他明明立下了大功,可偏偏被送上了军事法庭,蹲了班房。一直到二战结束后,美国政府才对这名军医做出了相应的赔偿,并且也颁发了荣誉勋章。实际上无论是二战还是现代战争,这样的规定一直都是存在的,道理都是一样的,如果在战场上射杀对方的军医或者飞行员,同样也会上军事法庭接受制裁。当然这样的规定,看那个国家军队的素质了,要是给日本鬼子的话,那绝对是不会遵守的。(欢迎关注第一军情,若有其他问题,请军迷朋友们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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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世界上没有战争,人类会发展的更好一些么 这个答案让人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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