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抗疫期间加班应该补休吗

匿名- 2023-08-21 15:01:17

抗疫防控 基层乡镇卫生院在行动

大家好,关于乡镇卫生院抗疫期间加班应该补休吗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医院不建议加班怎么办呢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本文目录

  1. 为什么医院值班没有双薪
  2. 作为病人,你希望医院里医生加班、加号工作吗
  3. 体制内,碰见让员工整天加班,却不提加班费的领导,你会怎么做
  4. 乡镇卫生院抗疫期间加班应该补休吗

为什么医院值班没有双薪

回答如下:医院值班没有双薪可能有以下原因:

1.医院值班人员的薪资结构和普通员工不同,通常会有额外的津贴和加班费等福利待遇。

2.医院值班人员的工作时间相对固定,大部分情况下不需要进行加班,因此没有双薪的福利。

3.医院作为公共服务机构,其薪资结构和福利待遇通常受到政府相关政策限制,不一定能够享受双薪的福利。

总之,医院值班人员虽然没有双薪的福利,但其所获得的其他福利待遇也是非常丰厚的,而且他们的工作也是十分重要和需要的,对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为病人,你希望医院里医生加班、加号工作吗

从病人的角度来说,医生加班加点没命干是应该的,但却极度危险,极不负责任。而现实就是这样残酷,医生必须看好看完所谓的最后一个病人。

一台手术下来,有的20多个钟头。能不能停下来歇歇呢?都只能做完手术才早餐午餐晚餐一餐吃,十个外科医生九个胃病。

超负荷运转连轴转过劳死是医生的高危因素之一。这是在搏命,不仅是抢救病人需要,更是对自己以及家庭极端不负责任!

医护人员稀缺,医疗环境恶劣,没有办法不加班加点无休止地工作。

早上经常出120急救任务,经常遇见长途货柜车集装箱司机超级疲劳驾驶。120急救车警报尖叫,长途车司机开着醉酒状的车在路上摇晃着。长途疲劳驾驶,秒秒钟出事!

这就像高度疲劳的医生,病人是不管医生是否饿着肚子,还是长时间工作极度疲劳。而这样超负荷运转,工作质量不见得怎么样。甚至对病人极其不利!

当前不是说为什么病人越来越多,最关键的是为什么没有足够的医生来分流安置病人?到处出现医护人员稀缺。

能够休息好,才能继续精神饱满地工作。如果白天繁忙工作,夜间没能够充足休息,这种职业赚再多的钱也枉然。医生过劳死就是这样来的。

就像山东假药门事件陈主任医师,停职罢免只图一时之快,却从没有人考虑那么多病人还等着主任医师抢救治疗呢!医生骨干、国宝级人物轻易倒下,只能证明这社会病得不轻!

体制内,碰见让员工整天加班,却不提加班费的领导,你会怎么做

加班。如果是单位需要,我的工作岗位是单位存在而存在的,所以我选择工作加班。没有工作,边就不加班加点了,要考虑四处找工作找饭辙了。

乡镇卫生院抗疫期间加班应该补休吗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人们过上了一个不寻常的2020年春节,大多数宅在家里为社会不添乱做贡献。可广大医务人员冒着生命危险,牺牲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坚守在抗疫一线,写下了“可歌可泣”的壮丽诗篇,伴随着抗疫关键期2月的过去,近期同道咨询我这个事情较多,也看到医院由于发放补贴引起的“轩然大波”,医院抗疫补贴及绩效如何发?需要慎重思考,防治生乱。

为此笔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与同道交流探讨。

1、了解一下疫情期间相关政策

疫情期间跨越了整个春节,由于各家医院情况不同,许多医院2月份几乎一个月不放假,不休息,梳理一下相关政策。

国办发明电〔2019〕1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春节:1月24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19日(星期日)、2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国办发明电〔2020〕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国发明电〔2020〕5号《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指出,当前全国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医务人员工作任务重、感染风险高、工作压力大,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对他们的保护、关心、爱护,加强各方面支持保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始终保持强大战斗力、昂扬斗志、旺盛精力,持续健康、心无旁骛投入战胜疫情斗争。就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提出十方面措施。将湖北省(含援湖北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提高1倍、薪酬水平提高2倍,扩大卫生防疫津贴发放范围,确保覆盖全体一线医务人员。

财社〔2020〕2号《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指出,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按照一类补助标准,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

肺炎机制发〔2020〕23号《关于全力做好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要认真落实参与防治工作医务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落实加班费、误餐补助等福利措施;

国卫人函〔2020〕6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三、做好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工作。及时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由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月审核,由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计汇总,将执行各类补助标准的人员数、工作天数和补助金额于每月10日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五、为落实调整卫生防疫津贴标准。进一步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疫人员权益,有关部门将出台政策,提高卫生防疫津贴标准,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沟通,按照政策规定及时抓好落实,特别是对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员,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进一步鼓舞防疫工作者士气。

国办发〔201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意见》规定,对直接参与国内传染病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调查处置、患者救治、口岸检疫、动物防疫等各类一线工作的人员,以及政府选派直接参与国外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治工作的医疗和公共卫生等防控人员,根据工作风险、强度和时间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

人社部规〔2016〕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有关规定,按照一类补助标准,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

2、疫情期间补贴绩效如何发?

医院抗疫一线如何界定?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人社部规〔2016〕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的通知》有关规定、界定,凡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属于一线人员。

(1)防疫补贴如何发?

只要属于一线人员,都有享受疫情补贴的权利。按照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当日工作时间累积超过4小时的,按照一天计算;在4小时以下的,按照半天计算。法律依据为:

按照政策规定,医院要对参加抗疫工作的医务人员分类,申请地方政府预付发放疫情补贴。也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对从事传染病预防、医疗、科研、教学、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以及在生产、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并给予适当的津贴。医院结合情况也可以指定其他在岗员工,酌情补贴。

(2)加班如何处理?

按照政策,1月25、26、27日(初一、初二、初三)三天为国家法定假日,单位要支付正常工资,如安排员工工作,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应向安排工作的员工支付3倍工资。1月24日、1月28—2月2日为法定休息日,2月8-9日、15-16日、22-23日、29日为法定休息日,要正常支付工资,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是不是受劳动约束,依然处于“模棱两可”的处境,受公立医院的体制影响,公立医院与医务人员的法律关系,参照事业单位管理的法规体系,一般认为这属于人事关系,目前法律上难以认定医务人员与医院的关系为劳动关系。但在医务人员进行人事仲裁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应同样适用,特别是医院有编内和编外身份区分,更增加了界定的难度,编外员工是否受劳动法保护,成为“同工同酬”矛盾聚焦点。

基于疫情期间,众志成城抗疫,疫情期间医院现金流锐减,要教育引导员工“共患难”,尽可能疫情结束通过增加假期调整,对于不能安排调休的岗位,对节假日及休息日的绩效,参照《劳动法》三倍或二倍发放。

(3)常规绩效如何发?

疫情的影响和冲击,给对医院带来了“三下降和两上升”的局面,三下降是指“业务量下降、医疗收入下降、医院收益下降”,两上升是指“防控成本上升、医院运行成本上升”,推动经济压力倍增。

传统的成本核算绩效提成模式,出现了焦点和难点,大部分科室收不付支结余出现负数,医院现金流锐减,但是抗疫期间高风险、高劳动强度、高压力、担当重的医疗行业特点,充分得到体现,如何通过绩效抚慰广大医务人员,常规绩效如何发?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卫人函〔2020〕61号)规定,做好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测算。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及时了解医疗卫生机构参与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工作情况,主动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沟通,综合考虑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防控任务量、风险程度等因素,测算提出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建议,指导各单位做好内部分配,重点向加班加点特别是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人员倾斜,并及时发放到位。

借疫情科室绩效下降的最佳时期,深化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打破与收入挂钩的绩效管理模式,打破与收入挂钩的绩效模式。结合医改新时代,顺应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应对医保DRG支付变革,适应医院薪酬绩效总额管理,借鉴誉方医管探索出的《业务量积分+医疗项目技术难度积分(RBRVS)+病种风险程度(DRG)+成本控制》*KPI考核得分,“4×1”效能积分模式,充分体现了医疗行业特点,适应医改新时代。加大提质增效梯度激励,应对疫情后业务反弹,加大“增量、提质、降本、增效”梯度激励,推动医院走内涵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

总之,面对绩效改革难题,医院要借助“疫情”窗口期,深化绩效变革,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推动医院经济运营管理效率提升。

OK,关于乡镇卫生院抗疫期间加班应该补休吗和医院不建议加班怎么办呢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泰山区邱家店中心卫生院抗疫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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